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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5- 06- 09 09: 02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余姚市马渚镇云楼村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姓名

所在村

证号

声明人

备注

1

胡连芳

马渚镇云楼村

浙(2017)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39445号

胡连芳


2

胡岳春

马渚镇云楼村

余集用(1999)第021967121号 

胡岳春


特此声明。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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