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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 06- 27 10: 45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武洪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电动自行车交通宣教措施、改进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提升交通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现根据有关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以中小学、企业为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普法教育活动

该项诉求已实施并常态开展。公安交警部门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常识、法律法规普及作为“五进”工作重点内容,2024年以来进校进企开展交通安全宣讲上课220余次,受众2.5万余人。

2

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执法力度,设置监控设备

该项诉求已实施并常态开展。公安交警部门通过每月整治、不定期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常态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在道路基础条件较好但电动自行车秩序较差的100余处路口设置抓拍设施全天候科技监管,2024年以来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超25万起、警告提醒超30万起。

3

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落实外卖企业责任,加强社区宣传

该项诉求已实施,以多种形式常态开展。公安交警与外卖、快递公司开展警企合作,设立美团交通安全宣传站;指导督促企业通过每周例会、月度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外卖小哥提醒教育,协助商务部门优化外卖奖惩机制;与组织部、文明办、交通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文明骑手、好司机等文明出行单位、社区、个人评选活动;今年来“进村进社区”开展交通宣传讲座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联合“电影下乡”活动插播交通安全警示片30余个场次。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余姚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褚胡平,联系电话:1395837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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