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坐落于 余姚市兰江街道悦山府20幢207室的 浙(2022)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4591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学松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