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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5- 09 09: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
索引号 419643005/2025-63294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我中心根据余姚市法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能,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现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 2024年主要法治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合力
    我中心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在实处。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引领,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学法用法,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学习纲要、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强化履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推动完善内容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二)依法履行职能,开展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

我中心自觉加强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普法工作要求结合中心扩面宣传月活动,中心重点宣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提高了广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知识的了解。组织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各乡镇街道工贸办有关人员学习住房公积金法律知识,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对群众反应的有关住房公积金问题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中心向社会公开公积金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坚持做到“四个公开”。具体分四步操作:一是中心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管理职责公开;二是办事法律依据公开;三是办事流程公开;四是管理规定公开。

(四)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市民权益。

为了保障市民权益,我中心做了两个方面的举措:一、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提高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提取限额上浮50%。二、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引进人才等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我中心积极推动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贷款限额上浮、租房提取限额提高等政策落地。三、根据宁波市《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等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房公委〔2024〕5 号)文件精神,在宁波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我中心当前存在主要问题是工作人员少直接导致了法治宣传力度不足,执法力量不足。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中心将继续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实际工作,以解决群众反映的公积金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做好法度宣传工作,以弥补法治宣传力度执法力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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