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 05- 07 09: 17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
索引号 | 756286010/2025-6321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余姚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公安局关于李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006 | |
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侦办的李某被诈骗案冻结涉案账户 62519318****1133(胡*娣,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部),冻结金额10244.02元。 现被害人李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遂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返还本案被害人李某资金10244.02元(以实际返还金额为准)。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余姚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办理(联系人:王警官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558号,联系电话:0574-62696110)。 特此公告。 余姚市公安局 2025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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