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 05- 27 16: 14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索引号 | 002972794/2025-63646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批余姚市产业数字化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区经济发展服务科、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科,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5〕24号)、《宁波市数字经济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甬数经产数〔2025〕66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4〕16号)、《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24〕52号)等文件精神,组织第二批余姚市产业数字化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条件 1.企业主体。在余姚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失信记录等违法违规事项。 2.余姚市数字化标杆项目。申请2024年余姚市数字化标杆项目验收企业应为2024年列入省级及宁波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项目,具体验收核查名单见附件1,并在2024年已经竣工完成。 3.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申请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的企业应为已列入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库名单的企业,并在申请验收前已经竣工完成。 4.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请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要求项目在2024年已竣工完成。 二、有关要求 1.申请余姚市数字化标杆项目验收的企业按照《余姚市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评定及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及余姚市数字化标杆项目验收材料(附件2)要求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核查材料,做好项目验收核查准备。 2.申请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的企业需登录宁波市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qyfw.jxj.ningbo.gov.cn)“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提交验收申请,按要求上传项目竣工验收评测申报书(附件3)。 3.申请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的企业按照《余姚市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评定及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及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申报书(附件4)要求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做好项目验收准备。 4.项目建设单位上报纸质验收材料一份并电子稿报送市经信局,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7:30,逾期视作放弃验收。申报资料报送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北楼210室。 其中,项目资料真实性申明和属地发展服务科(办)审核意见需签字盖章。现场验收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信息产业科 郁老师、韩老师,联系电话:89554227、 89554228。 附件1:2024年度余姚市数字化标杆项目验收核查名单 附件3: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 2024年度余姚市数字化标杆项目验收核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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