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 05- 26 16: 19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
索引号 | 739489529/2025-6434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度余姚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 |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宁波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余姚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经市财政局批复,余姚市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3163.49万元。其中年初本级预算2003万元,上级补助1160.49万元(含上年结转332.49万元),其中宁波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23万元,中央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殡葬等特殊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定,2024年度余姚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了包括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等四大类项目,共计安排1854.22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126.27万元,市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类项目1727.95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文件精神,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重点保障老年人的休养、照料、护理等服务,促进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共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485.87万元,占总支出的80.13%,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市本级项目 其他养老服务类(需说明)项目13.6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隐患排查,保障了全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 (二)市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类项目 1.资助智慧养老项目16.875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运营。其中:泗门镇1.50万元、陆埠镇0.75万元、大隐镇0.375万元、丈亭镇0.375万元、四明山镇0.375万元、三七市镇0.375万元、梁弄镇0.75万元、牟山镇0.375万元、马渚镇1.5万元、大岚镇0.375万元、临山镇0.375万元、黄家埠镇0.375万元、河姆渡镇0.375万元、鹿亭乡0.375万元、小曹娥镇0.375万元、阳明街道1.5万元、凤山街道1.5万元、梨洲街道1.5万元、兰江街道1.125万元、低塘街道1.5万元、朗霞街道1.125万元。 2.其他养老服务类(需说明)项目7.2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保险支出,保障全市公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养老机构等老年人约定伤害的赔付。 3.资助养老服务补贴项目820.74万元。 用于2023年第四季度至2024年第三季度居家养老服务补助820.74万元。服务以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为重点,满足了居家养老人员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提升了居家养老人员的生活品质。 其中:陆埠镇55.42万元、大隐镇12.47万元、丈亭镇40.23万元、四明山镇10.84万元、三七市镇35.40万元、梁弄镇30.29万元、牟山镇23.10万元、马渚镇53.91万元、大岚镇10.61万元、临山镇17.80万元、黄家埠镇52.49万元、河姆渡镇22.15万元、鹿亭乡17.59万元、小曹娥镇44.00万元、阳明街道93.47万元、凤山街道70.12万元、梨洲街道45.10万元、兰江街道58.60万元、低塘街道65.78万元、朗霞街道61.37万元。 4.资助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建设及运行补助项目627.36万元。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行支出,确保了全市养老人居家养老的多样化需求。 其中:泗门镇24.81万元、陆埠镇34.88万元、大隐镇27.75万元、丈亭镇12.75万元、四明山镇10.12万元、三七市镇22.13万元、梁弄镇35.25万元、牟山镇15.52万元、马渚镇42.19万元、大岚镇14.81万元、黄家埠镇34.65万元、河姆渡镇29.81万元、鹿亭乡24.00万元、小曹娥镇41.25万元、阳明街道56.44万元、凤山街道34.88万元、梨洲街道39.38万元、兰江街道53.47万元、低塘街道46.65万元、朗霞街道26.62万元。对通过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规定给予运营补助,推进了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长效运行,提升了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一)市本级项目 资助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精康融合类项目支出, (二)市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类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共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21.75万元,占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其中:泗门镇11.43万元、陆埠镇6.35万元、大隐镇1.19万元、丈亭镇3.93万元、四明山镇1.59万元、三七市镇3.77万元、梁弄镇3.51万元、牟山镇3.04万元、马渚镇7.49万元、大岚镇2.15万元、临山镇5.81万元、黄家埠镇6.39万元、河姆渡镇2.98万元、鹿亭乡2.95万元、小曹娥镇6.63万元、阳明街道14.71万元、凤山街道8.97万元、梨洲街道9.21万元、兰江街道7.96万元、低塘街道6.47万元、朗霞街道5.22万元。 资助其他残疾人福利类等121.75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审核,资金由市民政局负责发放,落实残疾人民生保障政策,确保残疾人得到基本照护,维护社会稳定。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 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共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8.50万元,占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市本级项目 资助困境儿童助学项目8.50万元。其中用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孤儿助学项目”项目4.50万元,用于孤儿助学8名。其中“浙里护苗 圆梦助学”项目资金4.00万,用于4名事实无人抚养中的低保困境儿童助学支出。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 为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工作及志愿者服务、公益组织、社区治理、殡葬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共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公益类项目230.10万元,占总支出的15.49%,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市本级项目 1.资助婚姻登记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78.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其中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4.98万元,用于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支出,包含婚前辅导、离婚调适辅导、婚姻关系辅导、家庭关系辅导等,着力打造和谐的婚姻家庭环境。 其中婚登中心婚俗改革项目73.37万元,用于婚谷改革宣传活动服务费支出。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在婚俗改革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向新人们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的文件婚俗新风尚。 2.资助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2.52万元。项目主要用于三级“助联体”建设,汇集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力量,打造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的实体化运营平台。 3.资助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9.23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地名文化广场活动开展、策划、平台设计、书箱编撰等宣传活动等。 4.资助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服务项目6.0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用于基层社会求助经办能力和创新能力项目建设,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开展社会救助入户调查、探访调查等购买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二、市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类项目 1.资助资助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62.00万。主要用于4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综合体、小区自治互助站建设项目。其中:阳明街道7.00万元、凤山街道25.00万元、梨洲街道10.50万元、兰江街道19.50万元。 2、资助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服务36.00万元,主要用于"善居工程"项目,总资助18户困难群众,每户2.00万元,共计36.00万。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环境,助力共同富裕。 3.资助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6.0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乡镇、街道三级“助联体”建设,汇集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力量,打造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的实体化运营平台。 4.资助其他社会公益类(需说明)类项目30.00万元。用于四明山镇屏风山村结对帮扶项目30.00万元。 上述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投入,有效推进了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等建设和提升,为民生保障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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