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最新专题 > “义务教育”专题 > 政策文件
余教〔2025〕33号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余姚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5- 20 08: 55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各普职高、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初中:

根据《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教〔2025〕3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余姚中学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2025年余姚市高中段事业计划,余姚中学计划招生13班共520人。

二、招生范围

被余姚中学录取的新生必须是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并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读满三年初中,且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生。

三、实施办法

(一)自主招生:招生名额不多于招生总数的20%,由余姚中学自主录取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确定人选。

(二)定向招生:招生名额为招生总数的70%。

1.定向招生范围

定向生对象必须符合余姚中学报考条件,必须在我市初中三年中无转校、无在非电子学籍所在初中就读经历,且学生应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达到1A3B及以上。

2.定向生指标分配

2025年分配比例为余姚中学招生总额的70%,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

3.定向生录取

(1)录取原则

定向生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测试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

余姚中学招收定向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在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结束后按以下办法择优招收,额满为止。

具体办法如下:

——按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第1200名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基准线”。山区学校“基准线”下降5分。

——各初中学校在“基准线”以上按定向生分配名额数择优招收,额满为止。

——若初中学校无上“基准线”的考生,则可下降10分,录取不超过1人。

——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以下简称“同分录取原则”)。

——若上述录取办法结束后仍有空余名额,按“定转统”处理,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同分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统一招生:招生名额为剩余名额。

自主招生后,剩余名额在全市符合余姚中学相关条件的学生中,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同分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四)录取顺序

余姚中学录取的顺序为:1.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计入统一招生计划。2.统一招生。3.定向招生。4.“定转统”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余姚中学招生工作是我市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高中段招生考试与招生工作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这项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各校要依照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减少相关初中下一年度定向生名额。

余姚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