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 04- 29 10: 34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
索引号 | 002972719/2025-6310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组织做好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认定时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一年(指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二、工作要求 1.全面排摸动员。对照高企认定条件(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梳理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规上企业、已参加高企预申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潜在对象,形成“重点动员企业清单”。通过企业联络群、专题会议、上门走访等方式,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重点动员清单内企业参与。 2.组织辅导培训。根据辖区企业情况,举办高企申报培训会,重点讲解高企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常见问题及相关政策解读。对重点企业(如首次申报、材料薄弱企业)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协助企业完善申报资料,每周跟进企业材料准备情况。必要时,可通过邀请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预审。 3.强化督促填报:督促企业在截止日期(第一批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18日;第二批时间为8月15日)前登录“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enterprise),完成高企申报。对进度滞后企业,通过电话提醒、实地走访等方式,协调企业解决填报技术问题。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内容 业务咨询:高新科 徐力军 057489553539 附件: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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