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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4- 29 10: 34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索引号 002972719/2025-6310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5-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组织做好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认定时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一年(指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二、工作要求

1.全面排摸动员。对照高企认定条件(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梳理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规上企业、已参加高企预申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潜在对象,形成“重点动员企业清单”。通过企业联络群、专题会议、上门走访等方式,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重点动员清单内企业参与。

2.组织辅导培训。根据辖区企业情况,举办高企申报培训会,重点讲解高企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常见问题及相关政策解读。对重点企业(如首次申报、材料薄弱企业)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协助企业完善申报资料,每周跟进企业材料准备情况。必要时,可通过邀请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预审。

3.强化督促填报:督促企业在截止日期(第一批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18日;第二批时间为8月15日)前登录“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enterprise),完成高企申报。对进度滞后企业,通过电话提醒、实地走访等方式,协调企业解决填报技术问题。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内容

业务咨询:高新科   徐力军  057489553539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docx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基本要求.docx

附件3:《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事项》.docx

附件4:中介机构承诺书.docx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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