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注册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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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有关幼儿园: 根据《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非在编幼儿园教师注册制度的通知》(余教【2013】32号)和《关于2024学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余教办〔2024〕41号),就2025上半年非在编幼儿园教师注册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注册工作 1.2月21日前,幼儿园在“余姚市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注册系统”内上报新注册、变更、注销等相关信息(网址:http://10.77.96.182),各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于2月28日前完成审核,并将汇总表、变更表由各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确认盖章后上报教育局,一式一份。操作中教师出现待岗状态,请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后台将统一修改。 2.注册教师合同期满离开工作单位,原单位必须准确了解其去向,如其继续在本市从事幼儿教师工作,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并联系对方单位将其转入;如暂时不在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平台转入“教育局直属-持证教师资源库”不用注销。如确定不再从事幼儿教师工作的、或离开本市工作的、或退休的,为其办理注销手续。 3.及时更新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毕业证书、工作简历信息,上传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须为原件(照片)。新注册教师基本信息填写时,必须准确注明教师资格证的类别,如“小学”、“幼儿园”等,劳动合同由各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统一存档。 4.幼儿园和各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为教师办理新注册手续时,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要查阅原件,认真细致地核实。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而挂靠在幼儿园进行注册的,取消该教师注册资格并列入黑名单,该教师近五年内不能注册。 非在编QQ群101329899,有问题可以进群沟通。 联系人:叶璐,电话:89553154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工作 2月28日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属地教育党组织上报《余姚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期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幼儿园教职工任课任职一览表》(附件2),一式三份,一份由教育党组织统一上报学前教育科赵一飞(勿忘教育党组织签章,同时报送电子稿),一份教育党组织留存,一份由教育党组织确认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3日至3月9日。 请各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对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上报材料进行细致核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 联系人:赵一飞,电话:89553197。 学前教育科 202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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