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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4- 10 15: 52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索引号 002972724xxxx/2025-62759
组配分类 规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2024年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思路


2024年,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宁波市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围绕“抓计划、促规范、强攻坚、优安置”的目标,充分发挥房屋征收的总领作用,全年完成房屋征收面积63.3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改造105万平方米,交付净地2503.3亩,化解剑江村下木桥等7个拆迁区块回迁安置问题,为我市城市更新改造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一年来总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业绩及工作成效

(一)夯实思想根基,提升“走在前列”意识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筑牢理论功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9次,交流研讨6次,撰写心得体会4篇,完成网络学习人均80学时以上。通过周二夜学、青年干部座谈会、专题党课等形式,推动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力求每位党员将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学思践悟的良好局面,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全年开展周二夜学47次,青年干部座谈会4次,专题党课5次。

三是夯实业务本领。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时事政治学习、征迁实操、研讨交流、调查研究,通过再学习、再思考、再实践,结合形势任务,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开展中层干部宣讲全覆盖,从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党建知识等角度开展干部授课5次计50余人次;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政策宣传培训,以中介公司工作规范管理、征收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新政为核心,开展全市房屋征收业务培训1次,中介机构培训5次,分项目征收政策培训12次,政策交流研讨会12次,拆迁现场业务指导30余次,累计参加培训500余人次。

(二)聚集主责主业,保持“干在实处”状态

一是抓计划,项目启动有序推进。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科学制定2024年征收计划,将项目分为基础设施项目和征收库项目,按照项目的成熟条件决定是否启动,有效提高房屋征收项目启动效率和灵活度。共制定涉及重要道路、水利设施工程等基础设施的项目5个,征收库项目23个。动态跟进项目启动要素保障情况,寻找项目启动难症结所在,精准落实一项目一方案,及时协调项目资金、土地政策处理等问题,做到计划项目早启动、早签约、早清零。

二是强攻坚,清零交付行动有力。开展全市房屋征收“签约清零净地交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攻坚一批房屋征收遗留项目,解决一批重点工程、重大产业、民生保障和城市更新涉及房屋征收的难题。以融湾产业园、黄山公园周边地块、兰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块为重心,分类开展攻坚,力促历年未完成签约的项目及时清零,已签约完成的项目及时搬迁腾空并净地交付。全年开展现场咨询协商服务70余次,召开专题协调会17次,顺利完成项目清零21个。

三是促规范,阳光征收氛围和谐。今年以来,中心在完善政策促规范上持续发力,为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征收”打下扎实基础。根据《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规范中介机构竞争性入围机制,形成《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领域中介机构选取的实施意见》,开展房屋征迁中介机构考核,建立中介机构绩效清单和负面清单,精准量化机构服务质效,并同服务费奖励挂钩,有效促进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和规范性。出台了《余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余姚市房屋征迁安置房建设和统筹管理办法》《余姚市房屋征迁地块管理办法》《余姚市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实施办法》《余姚评估技术规程》,通过拆迁联席会议明确了三改一拆公告后的建筑和无证国有建设用地处置、国有土地上房屋阁楼补偿标准、收购项目税收等问题,两次发函提醒乡镇街道对集拆人口虚增现象控制,并全程跟踪项目进行政策指导和把控。房屋征收相关政策的规范完善,进一步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城市更新有序推进,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优安置,遗留问题高效化解。全面梳理历年未完成安置项目,建立未安置区块工作清单,明确工作时限及时跟踪治理进展,对重点未安置项目精准制定处置方案,做到房屋建设和分配环节的无缝衔接。城西工业园区块完成首套房安置,剑江下木桥等七个区块完成抽签分配工作,五年以上未安置问题顺利实现清零。建立《安置房入库和退库机制》,推进存量安置房去化,加快闲置房源盘活,全年累计完成退库1614套。建设启用安置房源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录入全市存量安置房源信息,并每月更新市场参考价格,实现全市2000余套安置房源信息实时统计,为安置房调配使用、盘活退库提供精准决策的依据。建立历年安置户基本信息数据档案,使数字化技术在征迁项目统计、审计等工作中发挥显著作用,已登记完成安置项目26个,安置户1353户。

五是抓闭环,加强征收工作全面管理。管好房屋征收最后一道关,加强拆迁地块管理。制订《余姚市房屋征迁地块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拆迁地块常态化共治共管机制落实。对全市15个拆迁工地开展定期检查,针对拆迁工地围挡、监控、喷淋、覆盖、倾倒垃圾等事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在“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攻坚关键时期每日开展巡查和跟踪,多次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和经责审相关工作,全面梳理近三年房屋征收基本情况,做好第一时间答复,同时进一步完善拆迁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补全政策制度方面缺漏,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抓实改。

(三)抓牢作风建设,严守“清正廉洁”底线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质和工作机制,全年召开专题例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次。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将廉政责任细化分解到每名领导和相关科室,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全方位加强廉政领域监督能力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

二是强执纪防风险。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制定《2024年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领域、各科室、各岗位廉政风险和具体防范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注重及时提醒,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拉警报”,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切实从源头构筑防线。落实逢节必谈廉政,紧盯春节、劳动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薄弱环节,发送廉政短信,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营造良好生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开展廉政教育14次,通过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提高全体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行动,签订承诺书24份,进一步强化监督效能净化政治生态。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杜绝餐桌上的浪费,在办公室粘贴绿色节约标志、勤俭节约海报,提高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识。

(四)强化干部管理,增进“团结协作”合力

一是抓好统筹谋划。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最大限度把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与中心重点任务融合谋划。今年中心班子成员变动1名,根据班子的工作需求和每个成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了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确保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形成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良好工作局面。今年起城中村相关职能纳入我中心,经组织协调新增事业用编2个,通过事业编招录专业匹配的干部2名。

二是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干部队伍结构性搭建,进一步优化年轻干部配比,目前中层干部中92后中层正职、副职各1名,32岁及以下干部占比22%,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占比22%。加强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干部多岗历练培育机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需求及4名80后年轻干部个人情况,实施年轻干部多岗位历练培养计划,充分激发年轻干部干事活力,全方面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关注年轻干部素质提升,开展青年干部“书香扬正气廉洁润初心”专题读书会1次,交流会2次。

三是激发发展活力。坚持科学合理、按需设岗,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重新对岗位进行设置,安排管理岗11个,双肩挑1个,专技副高1个,中级4个,初级4个。规范开展岗位晋升,组织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一次,晋升八级职员至七级职员1名,聘任经济、档案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

(五)深化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氛围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领导。中心领导班子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房屋征收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通过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规范开展议事制度。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心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和研讨,及时总结全年中心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阳光征收找准正确方向。

二是强化法制建设管理。通过组织干部答题、在公示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主动公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年报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拆迁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紧盯政策薄弱环节做好查漏补缺,全年召开拆迁联席会议13次。在《余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等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按法定流程规定做好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中心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全年主动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9条。

三是健全征收全过程司法保障。全面推行一项目一律师服务保障制度,在项目启动前期、签约清零关键时期,中心干部会同专业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充分做好政策解释、法律问题指导等工作。规范征收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全程监管,全年发布征收信息公告9次,答复信访10次,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6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计划执行不够到位。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征收计划,部分项目业主单位考虑资金因素,项目迟迟难以启动,如融湾三、五区块,兰江都市产业园二、三期等。一些项目由于片区规划未调整、土地报批周期长、前期工作启动迟等多方面原因,目前才实质性启动,如黄山公园杨家、胡家、茶场、孤山等地块。

(二)政策执行不够统一。由于历史原因,城区四街道在政策执行方面仍存在个别突破情形问题,造成城区征收政策不统一,拆迁户反响较大,信访现象时有发生,工作较为被动。虽然各类问题的出现有着客观历史原因,但为了营造阳光、公平的征收环境,征管中心将继续向城区各街道发出整改提醒函,要求各街道在今后项目征收中予以规范执行。

(三)推进合力不够强劲。征迁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会涉及到资金保障、违法土地、违章建筑、法律纠纷等多种问题,常需多部门协调配合解决,但受限于部门站位等因素,快速协调多部门解决相关问题比较难。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谋计划,抓清零

2025年度谋划房屋征收项目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交通、建设、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围绕329复线黄家埠段、梁周线二期、G228北段、四明西路西延工程等(具体项目由各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规划经发改部门批复后实施),一旦项目确定,抓紧会同业主单位、实施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资金、立项、规划等要素落实等基础工作。二是重点区块开发项目,如融湾产业园三、五区块,兰江都市产业园二、三区块,铁路西货站二期区块,新南站周边区块、黄山公园周边区块等,抓住专项债、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工具,协调各业主单位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着力提高项目启动率及完成率。三是继续开展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用足用好拆迁联席会议破解难题,协调处理共性相关问题,合力推进项目清零。四是城中村改造根据《城中村等四类村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结合融湾、黄山公园周边等重点区块开发,强势推进城中村改造,争取明年的计划达到80万平方米以上。

(二)抓制度,强管理

一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对中介机构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和廉政教育,严格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领域中介机构选取的实施意见》《余姚市房屋征迁中介机构考核办法》操作,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促进依法征迁、文明征迁。二是加强政策执行监督。进一步完善《余姚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操作指南》,不折不扣落实《关于要求严格执行房屋征迁政策的工作函》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情况回头看等问题,确保征迁政策平衡统一。三是加强政策工具打造。及时跟进宁波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新政,进一步完善《余姚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奖励办法》。同步修订部分政策,如明确国拆2013年后未经登记建筑奖补规定、余姚评估技术规程备案(如小规模系数等)和集拆带征土地补偿规定。四是强化项目末端管理,实现征迁全流程闭环管理。继续加大对拆迁工地的规范管理,完善文明安全施工、建筑垃圾处置、拆除工程公示监督等制度。对融湾产业园区、长弄堂地块、万里学院余姚校区等地块的房屋拆除工作及时协调、指导和督促,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五是抓好征迁业务数字化改革。培训一支能熟练应用集拆业务系统的一线工作人员,依托业务平台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流程,实现调查、评估、公告、签约全过程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深化阳光征收。

(三)优安置,促回迁

一是加快安置房建设和分配。督促城西工业园区、剑江百隆房产北侧、朗霞街道等区块安置房项目建设进程,确保解决剑江区块、守望家园南区等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回迁安置。二是加强安置房统筹管理。利用安置房信息管理系统,动态掌握安置需求,及时将闲置房源退出房源库,通过转化为保障房、拍卖、拍租等方式盘活。三是提升数字征收服务质效。加快征收数智化应用,做到被征迁户的补偿安置情况均由数智化计算,减少人为的干预环节,视进度情况取消乡镇街道的操作办法或做到数智化审核备案,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征迁环境。

(四)强法治,助和谐

一是加强府院联动。具体实施单位在征收过程中,如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拆除时,应邀请法院、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等进行前期论证研判,做到依法科学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败诉风险和比例。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二是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尽量保证被征迁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如在强拆实施中要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等。三是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要与法院、基层组织、律师等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拆迁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还要推动建立容错机制,为乡镇街道参与协调化解免除后顾之忧,营造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制度环境。

2025年,我们提出征迁工作管理提升年,将抓住上半年政策规范的最佳时机,结合省委巡视、经责审等发现的政策不规范问题,利用国有政策、集拆政策更新的契机,加强监督指导管理力度,深化阳光征收,全力推进年度征收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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