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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日期:4月10日】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度星级绿色工厂 创建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5-04-01 10: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办、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制造示范体系,推 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绿色制造“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星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申报对象为余姚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和标准;近三年(2022-2024 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 故;2024 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须在 B 档及以上(如评审时 24 年度评价结果未公布,按23年度评价结果)。企业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二、申报资料要求。申报绿色工厂须按照《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导则(2024 版)》(附件 1)相关要求开展自评,完成申报书制作并整理成册。申报资料应包含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对材 料真实性的承诺、企业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证明 材料等。星级绿色工厂申报按照逐级申报原则,新申报三星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应同步提交绿色工厂建设计划书(附件 2)。已经 评为三星级绿色工厂、要申报四星级绿色工厂的,应提供绿色化提升清单。 三、评推标准绿色工厂评价综合评分 60 分以上的,认定为完成绿色化改造;75 分以上的可认定为宁波市三星级绿色工厂;综合评分 85 分以上的择优推荐申报宁波市四星级绿色工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星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加大发动宣传力度,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工厂自评价,争取尽快达到规模企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 (二)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作用。运用好宁波市绿色制造专家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充分发挥专家和机构在推进绿色示范创建中的指导、服务、培训等作用。 (三)强化规范申报。在星级绿色工厂评价或复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对相关的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黑名单。 (四)报送要求。申报资料由企业提交乡镇(街道)核实初审,以一份纸质版和一份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绿色制造科。时间 要求:需要申报四星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于 4 月 10 日前报送;仅申报三星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在 5 月 10 日前报送。 联系人 : 周明乐 , 联系电话 : 89554223 , 邮箱 : 563373952@qq.com。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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