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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3- 04 10: 55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 |
索引号 | 002973375/2025-01138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进行年终述职。健全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会议。 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执法单位集中学法等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工作能力,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并将法治经费列入局年度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及时开展各类审查和清理工作。按照上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核对审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结果进行了公布。 2.规范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公共场所、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专业领域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53起。 3.积极构建乡镇职业健康协管新模式。依托“浙里卫企”应用平台,以风险化解的方式,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提醒指导,帮助企业补齐职业健康管理短板,有效减少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在每个乡镇设置1名乡镇职业健康协管员督促辖区内企业完成风险化解。通过乡镇职业健康协管工作模式,完成了786家职业病危害企业的风险化解工作。 (三)依法开展卫生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就医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查处非法行医案件37起,其中非法医疗美容19起,移送涉嫌刑事案件4起,有效维护了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群众就医安全。同时,联合乡镇街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网站信息报道10余篇。 2.加强医疗监管,规范诊疗行为。根据《浙江省疾控局综合处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浙疾控综合发函〔2024〕8号)要求,完成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现场反馈并责令限期落实整改违规问题30个。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执法检查,对7家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家不合格,给予行政处罚。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卫办监督〔2024〕44号)要求,梳理投诉多、风险大的民营医疗机构11家,制定行动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上述11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10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3.开展专项治理,保障职工健康。开展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根据动态风险推送,需化解风险企业数1155家左右,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991家,完成率87.9%。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2024年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用人单位223家,已完成治理214家,完成率96.4%。探索小微放射诊疗机构监管,结合“动物监管一件事”等部门联合行动,摸清了包括动物诊疗机构、小型口腔放射诊疗机构底数,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此外,创新开展职业健康普法活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有奖趣味答题活动,439人参与活动。 4.关注民生保障,提升治理水平。开展控烟工作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错时夜查、部门联动等方式共计检查KTV、网吧、商场超市、影剧院、医疗机构等单位98家次,处罚3家。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采集生活饮用水水质样品83份,合格81份,合格率为97.6%,管网水63份,合格率为100%,对10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水质监测,共采水质样品10份,合格率100%,未发生过水质污染事件。每季度对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共计抽检340份样品,合格率为100%,抽检结果同时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健全联动机制,保障校园安全。以双随机方式,完成学校卫生监督35家,对3家监测结果不合格单位予以立案查处,完成了对随机抽取的11家托育、幼托机构和5家校外培训机构的采光照明监测,并将监督监测情况通报教育部门。 (四)着力提升执法效能 1.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结案行政处罚案件376起,罚没款金额447万元,其中大要案43起,非法行医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起。同时,畅通社会投诉举报途径,共受理投诉举报件100余件,均规范处理,办结率100%。 2.探索执法方式优化。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全面完成国家、省级双随机抽取任务,共抽查729家,覆盖事项21项。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工作、“监管一件事”各项任务,与公安、医保、文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任务23项。创新执法方式,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在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企业、餐饮具消毒单位、游泳场馆等行业探索实施在线监测,全年处理非现场执法案件26起。 3.推进“数智卫监”系统应用。依托省建县用平台推进数智赋能,提升监督执法效率,14家住宿场所实现“安心宿”在线监测,3家婴幼儿沐浴场所实现“婴浴无忧”在线监测,25家游泳场所实现“畅心泳”三色分级智能监管,108家口腔诊疗机构接入“口腔诊疗监督在线”,448家医疗机构接入“诊疗行为监督在线”,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接入“餐饮具集中消毒智能监管系统”,2家企业实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监控。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执法装备不足、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认真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按要求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及时做好各类信访举报、行政复议件的答复。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量推进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 (二)认真开展综合监督工作 1、以考核为导向,全面促进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提升。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任务清单和效能评估结果为指导方向,全面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推进监管行业综合治理工作。 2、优化营商环境,夯实企业良序发展的基础保障。进一步优化营商氛围,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处理方式,进一步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机制及乡镇职业健康协管模式,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3、坚持科技赋能,构建完善的数智化监督体系。加快推进“数智卫监”应用,积极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推动落实全市婴幼儿沐浴场所、游泳场所、职业病危害企业等重点行业的重点环节的数智化应用。进一步开展非现场执法案件立案处置。 4、积极响应改革,共促改革发展良好氛围。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响应改革工作,又要抓好日常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形成人心思进、团结和谐、共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协调完成其他工作 1、继续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市法治市办、市食药安办、司法局法制频道、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市政府、宁波卫健委政策法规处、综合监督处等处室布置的各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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