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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2- 17 14: 57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764548543/2025-00839
组配分类 行政裁量基准 发布机构 余姚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余姚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合法、正确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浙应急〔2024〕172号),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浙应急执法〔2022〕7号)同时废止。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公布,详情见附件。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的通知.pdf

    余姚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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