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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2- 14 10: 52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索引号 | 69507032X/2025-00799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积极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依法行政,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石 1、严格规范执法。今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结合市容秩序、犬类管理、违法建筑等13大项18小项重点领域的执法专项行动,共办理案件7054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4612件,同比增长20.8%,案件覆盖16个领域。推行行政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年我局共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18次。 2、充分借助多元力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度参与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作用。由21家业务主管部门挑选了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扎实的30人组建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专家库,服务一线执法工作。 3、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广实施“简案快办”,缩短办案时间,提升执法质效,2024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共办理“简案快办”案件1848起。出台《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试推《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加强对企业的审慎执法及给予容错纠错空间,实现行政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持续开展“三书同达”工作,协助企业提速整改并及时完成信用修复前置条件,实现申请信用修复率100%。今年以来,已向企业主体开展“三书同达”工作132次,指导企业修复20余条失信记录。 (二)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 1、全面深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推动涉企检查“增值”与“减负”有机统一。全面深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推动涉企检查“增值”与“减负”有机统一。全市跨部门“综合查一次”11465户次,占涉企检查总数的44.4%,同比提高16.1%;对全市189个跨部门行政检查计划压减至133个,压减率达29.63%,执法统筹力进一步增强。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开展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共发布涵盖18个主题的服务场景清单、18个行业领域合规指导清单,累计上门指导服务158次,企业服务满意率达95%。创新涉企执法方式,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餐饮废水、建筑垃圾、瓶装燃气等10件重点执法监管“一件事”取得阶段性进展。 3、动态调整镇街赋权事项。按照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和能承接、易操作的要求,结合赋权镇街综合执法办案情况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对我市赋权镇街行政执法质效评估内容,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赋权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推动事项精准下放、有效实施。调整后,将21个乡镇(街道)赋权事项从原三大类七小类调整为四大类二十一小类,实现一镇一策,各镇街事项数量平均下降约12.5%。 (三)加强监督制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今年来,已组织开展案卷抽查1次涉查案卷196件,集中评查2次涉查案卷83件,并及时制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报,要求各镇街综合执法队结合工作实际,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杜绝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参加宁波市局案卷评查3次、宁波市司法局案卷评查1次、省林业局案卷评查1次,共有3个卷宗被评为优秀案卷。 2、加强晾晒通报。对专项执法、个人、执法队(中队)办案、案件检查等情况强化数据统计分析、问题梳理、通报警示,按季度发布案件办理态势分析,对全市案件办理数据进行研判分析,提高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加强预警提醒,充分运用“三书一函”形式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预警提醒,2024年累计发出“三书一函”42份。 3、加强案件规范率检查。针对简易程序办理规范、案件办案期限、案件公示情况、文书完整率等每日落实专人进行检查监督。2024年共发现公示信息错误64个,文书不完整11个,已及时反馈镇街纠正处理,保证办案质量。 (四)加强法治宣传,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在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积极开展面对面普法,入户入企开展执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幸福感、安全感。打造“线上+线下”普法宣传阵地,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定期或不定期推送以案释法、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内容。与余姚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综合执法好声音”节目,讲解我局各领域执法内容,在线解答群众疑惑。 2.做好执法队员普法工作。开展分层分级培训。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相关学法学习12次,其中学法讨论4次。由市执法指导办牵头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轮训3期。结合日常执法工作的重难点,就建设、消防、应急等领域划转的综合执法事项开展学法讲座,就案件执法质量召集法审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1次,重点讲解法制员在案件审核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细节。另外开展“周五云课堂”10期,辅助人员培训2期,共享法庭旁听1次。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委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遇到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进展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全年由我局牵头提请市领导参加部署的专题性工作会议10余场次。明确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存在问题 在前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局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和短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1443项,涉及26个领域,对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执法人员在学习、接受能力上存在差别,离“一专多能”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另外,部门协作有待深化。执法权集中到综合执法后,行业主管部门仍是行政监督管理的法律主体,需要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与部门监管一体协同。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余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具体工作要求,做到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学法用法活动。制定2025年学法计划,根据各阶段各领域案件办理情况,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专家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全局干部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学习研讨、学习交流活动,做到人人上讲台,个个当老师,注重知信行统一、学思用贯通。 (三)聚焦执法服务意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持续推进检查计划和任务统筹、“预约式”指导服务、“三书同达”、罚后整改帮扶等重点工作。同时注重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坚持“小切口、大场景”,找准发力点,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质效、改革攻坚突破一体推进、同频共振。 (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以一线执法人员需要为导向,明确执法流程、各类证据标准指引,列入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必修课程,实行执法业务学习“清单化”,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杜绝程序不规范、裁量不当等问题。深入推进执法绩效评价、典型评选、案例评析等工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首办案例、创新案例、疑难复杂重大案例,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类。 (五)完善执法监督体系。2025年进一步增加执法监督的主动性,加强常态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加强案卷评查,定期开展全市赋权镇街及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数据统计分析、问题查找剖析、定期通报警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依托办案系统对基层执法办案“贴身”监督指导;和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监督,改变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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