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 02- 13 14: 34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索引号 | K16066341/2025-0078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 |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浙市监市〔2025〕1号)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甬市监市场〔2025〕6号)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 (一)申报(续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凡依法登记满二年以上并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3年10月27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2025年度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续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3年10月20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2025年度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的数量。 (三)申报(续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3年9月25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的。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 2025年度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网上申报,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申报系统将于2025年3月17日开放。 1.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 2.数据填报。资格申报通过后,企业在线填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企业保存并下载申报表和《公示承诺书》,经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过系统上传并提交,提交完成系统将锁定填报内容,不得修改、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二)局核查 局通过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对填报材料进行核查,并上传实地了解核查表。 对符合条件申报AAA级、AA级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15日和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并向局提交书式材料一份。 (三)市局复核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申报系统对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推荐的申报AA、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复审、合同和信用情况测评、征信查询,并实地抽查或答辩。 (四)公示 1.申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局根据复审、测评、征信查询和考核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由局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发放“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和牌匾。 2.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复审、测评、征信查询、抽查或答辩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由市局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发放“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和牌匾。 3.申报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复核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形成拟首次公示、继续公示企业建议名单,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公示。 (五)动态管理 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要按照《办法》要求,及时予以撤销(撤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对企业开展集中申报培训,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守重”企业公示的主要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扩大“守重”企业公示的社会影响力。要畅通企业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双向直达”,及时交流解答各种问题、改进工作。 (二)注重培育指导。各地要强化对企业的前期培育和指导,结合系统大数据筛选的企业名单,主动联系并向企业宣传。要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引导企业对照《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进行自我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整体水平。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等,定向培植扶优,重点推荐。 (三)强化服务意识。对在公示的2023年浙江省A、AA、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通过发函、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等方式积极宣传,征询企业是否自愿继续申报。各地要耐心细致地指导和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疑惑,畅通各种咨询渠道,要求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对企业存在的违法失信行为,要提醒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开展信用修复。 (四)加强实地核查。对于申请公示的企业,必须要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查,重点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对生产经营不正常、产品质量有问题、财务状况不佳、合同管理和信用状况差、弄虚作假的,退回送报。 局联系人:市场合同科徐丹,电话:89554293。 附件: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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