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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03 10: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结合市科技局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余姚”政府门户网站(www.yy.gov.cn)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1、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接受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的领导及各科室电话、来访地址,接受群众来访来电。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及数量。

信息公开中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公开中的格式要求规范;三是公开及时全面。

2024年,科技局上线了《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 2024年度工作思路》、《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等文件、对2023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4年科技工作进行了规划。另有《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对《2024年度余姚市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经费》等11份公示文件自查结果的公示》、《主办——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回复》、《余姚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文件。

截至11月30日,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45条信息。2024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加强项目全程管理的公开。对项目申报、公示、结果等及时进行公开。在公示公告中共有18条项目申报通知,如关于组织2024年度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关键技术突破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余姚市科技创新项目暨“揭榜挂帅”农业与社会发展类项目的通知、关于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在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政策申报的通知、关于企业在国内创新人才集中的地区设立研发分公司政策申报的通知等;有16条项目及经费下达公示,如2024年度余姚市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经费公示、关于2023年第一批合作线经费下拨的公示、关于2023年余姚市创新主体培育、研发机构建设、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经费下拨的公示、关于2024年度余姚市科技创新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业类项目拟立项的公示的公示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加强公众监督为原则,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余姚信息公开政府网站进行公开,2024年(截至11月30日)公开信息45条。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2024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未向我局申请要求信息公开。

2、申请处理情况

2024年没有任何申请需要处理。

3、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没有不予以公开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须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行政许可数量一致)

0

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须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行政许可数量一致)

0

行政强制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2024年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格,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效率还有提升的空间,信息公开规范性还需要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数量有待提高、科技成果展示类内容有待丰富;三是配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府办各项工作要求,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流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增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在日常工作中对各科室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开工作规范性的指导。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继续加强与企业研究院等的互动。主动收集服务对象诉求,发布更多更丰富更能满足需求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2024年度无信息处理费。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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