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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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3.“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四)行政征收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1.“行政裁决”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1.“行政给付”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1.“行政确认”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统计表
1.“行政奖励”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奖励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1.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的数量。 2.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执法人员相关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严格执行执法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申请工作,目前全局持国家执法证人员6名,执法领域都为科学技术领域。 (二)本年度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浙江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任务认领情况,市科技局目前承担行政检查事项有3项,分别为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对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行政检查、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行政检查。2024年度,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检查3次,双随机事项达到全覆盖,掌上执法率达到100%。 (三)本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 2024年,依托于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平台,市科技局顺利完成各项科技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保障科技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执法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效率与质量的提高,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一是聚焦执法质量提高。围绕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提高检查质量为主线,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履职,对高频、高风险投诉事件等开展执法监管。二是规范涉企检查事项。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围绕已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积极推进精准检查,合理安排行政检查方式与计划,最大限额减少入企检查频次,降低企业检查负担。三是强化联合开展执法。对本部门制定的行政检查计划努力做到应联合尽联合,根据检查对象与检查事项是否重复等条件,统筹协调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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