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 09- 20 16: 50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 734276233/2024-8276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拟下拨2024年烘干洗消设施运营和屠宰企业动物疫病与药残检测相关补助资金的公示 | |
根据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余姚市畜牧业政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农〔2024〕188号)规定,对我市建设烘干洗消房并投入运营的生猪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和开展动物疫病与磺胺类药物残留自检的定点屠宰场进行补助。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和余姚市财政局对相关企业提交的资金补助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2024年烘干洗消房运营拟补助共计12万元,非洲猪瘟自检拟补助共计21万元,磺胺类药物残留自检拟补助共计8万元,新建菜牛自检检测室并开展日常检测拟补助8万元,菜牛布病自检拟补助共计5万元,本次拟补助资金合计54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申请单位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62665807。 2、公示期为7天,202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附件:2024年烘干洗消设施运营和屠宰企业动物疫病与药残检测相关拟补助资金汇总表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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