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213467X/2024-8266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阳明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4-09-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及接受调查询问通知公告 | |
陈雪江(身份证号:33028119******305X): 本机关执法人员经举报发现,你(单位)涉嫌在浙江省余姚市富巷新村北一小区***幢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查明案情,现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请你(单位)于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浙江省余姚市西体育场路2号接受调查询问。本机关调查终结后,将依法对你(单位)涉嫌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上述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及接受调查询问通知内容,本机关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告知予你(单位),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十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顾建科 励梦婷 联系电话:0574-62836797 附件1:《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4)余阳限第398号 附件2:《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2024)余阳接谈第378号 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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