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58829/2024-8258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余姚市乡镇政府第二批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 |||||||||||||||||||||||||||||||||||||||||||
因工作需要,余姚市消防救援大队受余姚市相关乡镇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负乡镇政府专职队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9人,消防车驾驶员5人,共14人。
(二)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三)人员调配:根据各乡镇报名情况,结合招聘人员个人意向统筹调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考核内容详见招聘程序),无不良嗜好; (6)灭火救援员岗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相关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2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术合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8.曾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6日-9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将报名资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764506182@qq.com。邮件主题备注姓名和报名岗位。(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网址连接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一份; 2、本人及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4、一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政府专职消防员需提供原从事消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 8、消防车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其他岗位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本次招录。 (三)综合考核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对象进入考核测试环节,考核测试分心理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考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面测、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 1.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淘汰。 2.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等,以非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淘汰。 3.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等项目的能力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面试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名,按照拟招聘总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成绩并列的,以1000米徒手跑测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五)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淘汰。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合格而空缺的指标,在参加综合考核测试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正式上岗前先对招聘人员进行75天的岗前培训(包食宿,其中45天为集中培训,30天为见习实训)。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具体待遇如下: 1.工作期间包吃住,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2.薪资待遇参照市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队员标准发放。(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3.实行轮休制,轮休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和个人实际确定,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4.除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外,再由所在单位负责购买人身意外险; 5.复转军人享受相关优待政策。部队复退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按规定提升工资待遇档次。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附加报名费用,不设其他培训机构和代办人。 (五)心理测试、面测、体能测试成绩保留一年,后续递补人员从上述三项成绩合格人员中产生。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李站长 13566226913 余姚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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