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3332/2024-81770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审计余姚市梁弄镇党委书记李军、镇长李明任期经济责任的通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经中共余姚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中共余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余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李军同志任余姚市梁弄镇党委书记、李明同志任梁弄镇镇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李军同志任余姚市梁弄镇党委书记、李明同志任梁弄镇镇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 2024年7月31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虞健杰 联系电话:0574-89554636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局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监督电话:0574-89554645,电子邮箱:2536063384@qq.com,联系地址:阳明街道长生路1号,联系人:办公室 钱梦缘,邮政编码:315400。 中共余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余姚市审计局 2024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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