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0405364/2024-8105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件编号: | 马政发〔2024〕72号 | 生成日期: | 2024-0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马渚镇 |
马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渚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各涉林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等8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森防办〔2024〕4号)、《宁波市森防指办等8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甬森防指办〔2024〕4号)、《余姚市森防指办等9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余森防指办〔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各涉林村(社区)和各办线所成员要树牢“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深入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构建问题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一)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1.森林火灾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各涉林村(社区)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围绕责任落实,主要检查属地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围绕火源管理,主要检查林区、林缘地带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和其他火源监管措施落实等情况,检查站点、保护地入口收缴火种,发布森林防火提示,检查火情发现处置和信息报告等情况;围绕队伍建设,主要检查护林员聘用管理、到岗到位、事件处理,检查各涉林村(社区)森林火情早期处理队伍人员配备、装备储备、培训演练情况;围绕应急处置,主要检查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力量部署驻防、应急演训组织、安全教育和紧急避险训练以及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围绕宣传教育,主要检查森林防火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宣传标识氛围营造、防火警示牌设置等;围绕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隐患,排查森林防灭火装备使用年限及完好状况、消防储水设备使用等情况。 2.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涉林村(社区)要在往年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全面排查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对发现的隐患要限定整改时间,监督指导责任主体细化进度安排,推进整改落实,对存在的树障安全隐患予以清理,坚决守护“林电共安”。要认真组织填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制度管理。要严格管理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周围的防火演练、用火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设定禁烧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镇森防指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建立隐患治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隐患治理重大问题,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整改。 3.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镇农办要充分运用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指导各涉林村(社区)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排查内容主要突出: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要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和能源保供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4年以来森林火灾积案,严惩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治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林区、景区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未采取有效灭火措施的防灭火演练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其他违规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部门分工 马渚农业农村办公室:加强农业农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协助做好农业生产野外用火的监管;在森林火灾发生时,根据灭火工作需要和事发地指挥部请求,协助做好农田周边防火隔离带的开设工作;承担镇森防所办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组织森林火险形势研判,统一发布森林火险预警、火灾信息;负责森林火灾信息、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协助镇政府组织一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工作。 马渚派出所:主要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协同资规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依法打击森林领域的刑事犯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依法行使《森林法》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马渚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按照“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承担森林防火有关工作,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和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林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林区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马渚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重点林区所在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加强森林火灾防火扑火培训演练,参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协助做好解救转移群众、扑灭火线、抢运重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火场及周边地区社会秩序等任务。必要时协助部队参与处置重、特大火灾。 镇、村卫生院(卫生室):负责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医疗机构无法满足实际医疗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受伤人员紧急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工作。 马渚综合行政救援队(半专业队伍):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加强森林火灾扑救技术日常训练;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灭火演练和比赛;森林救火应急对讲机指令收发及维护。 各涉林村(社区):负责做好所辖范围内林区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生险情时,协助镇森防所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林区重点人员转移避险;开展日常防灭火知识宣传、林区重点人员转移演练、扑火技能演练;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6月份,我镇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相关办所人员参与的联系表。摸清行政地理、主要负责人、防灭火机构、队伍和林区景区、宗教场所、文物保护、重要输配电设施等最大风险及火灾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等有关情况。同时,各办线所将建立起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各涉林村(社区)要全覆盖、不留盲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制,不留隐患。特别是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对存在的树障安全隐患予以清理,坚决守护“林电共安”。同时要加强对林区和全年禁火区内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9月份,由镇森防指办牵头,重点针对重要目标风险隐患排查,林缘农事用火行为开展一次全镇范围内的隐患及违规用火行为整治督查行动,督促强化行政执法,鼓励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肃火案调查,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对推进迟缓、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针对查处的违规用火案件和隐患排查整治案例,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张贴海报、公众号推送、宣传进文化礼堂、大屏幕滚动播放、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三)11月份,开展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工作,针对先期掌握的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摸底检查,重点掌握隐患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体系,侧重长效,及时总结,补齐短板,夯实根基,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分管领导:王高峰 扑火队长:滑建庭 综管中心:谢 斌 马渚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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