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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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洁委员: 您的建议提案收悉。近几年来,学校“进校园”事项繁多,师生负担不断加重。市教育局也高度重视,多次向上级教育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反映。您的建议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局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将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列为2024年重点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进校园”基本情况 目前各种“进校园”活动共计103项。其中涉及卫生、安全、法治等宣传类的“进校园”事务36项;涉及各类创建、考核、检查类的34项;涉及社会事务共计15项;“指尖上的APP”共计18项。 二、目前采取的举措 (一)上级高度重视。浙江省教育厅高度关注各类进校园事项繁多、影响教师正常教学的现状,于2024年4月出台《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省进行排摸和整改,着力纠治校园中的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宁波市教育局也印发工作方案,着力整治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要求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师生。市纪委市监委也出台《2024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将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24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9个专项治理项目之一,开展专项治理,为学校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二)全面排查研判。2024年初,市教育局对进校园事项开展了全面排摸,此次摸排工作共调研学校103所(不同校区分开计算),其中高中8所、初中24所、小学71所,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对各项进校园事项进行了分析研判,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校园活动方面:主要针对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治理未经审批同意开展清单外活动,活动的事项数、频次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主要针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的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包括评估创建等事项。重点治理未经审批同意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的问题;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项目数量过多过频,台账数量多,存在“过度留痕”的问题;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整合不够到位,同项目多部门考核,且标准不一的问题;检查评比考核标准僵化,忽视工作实际的问题。社会事务方面:主要针对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重点治理把拆迁、招商、庆典、商业保险等事务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的问题;以“小手拉大手”的名义,将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转嫁给学校,要求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过多抽调师生担任评委、宣讲员、礼仪员,参加文艺表演、非教学类比赛,强制师生参加网络投票、点赞好评等问题。“指尖上的APP”方面:主要针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等开发的需要中小学校和师生使用的各类APP应用、政务公众号、“浙政钉”工作群组、小程序、网站等。重点治理师生使用的软件平台数量过多的问题;运用排名、通报、晾晒等方式推广使用软件平台的问题;“浙政钉”工作群功能重复、不承载具体工作业务、长期不使用(6个月以上)且无实际工作开展需求等问题;由家长代学生在相关软件平台上学习答题,学习教育沦为形式的问题。 (三)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制定了《2024年余姚市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其中明确了三项治理办法。一是实行进校园事务“分类治理”。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包括评估创建等事项由市教育局办公室进行统筹。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和“指尖上的APP”等,学校有权拒绝。二是实行进校园事务“申报认定”。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每年向市教育局办公室集中申报,经与相关业务科室会商并报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发文公布进校园事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个别学校开展的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由各学校提前15个工作日向市教育局办公室申报,经与相关业务科室会商并报分管局长同意方可实施。三是实行进校园事务“谁组织、谁负责”。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进校园事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市纪委市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指导。 三、下步行动 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贯穿全年,共分为5个阶段: (一)调研摸底(2024年2—3月)。通过逐校摸排,分类梳理,全面摸清本地2023年以来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基本情况及事项清单。 (二)部署发动(2024年4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市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部署会,公布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线索,全面从快纠治。 (三)自查自纠(2024年4—5月)。在全面摸清2023年以来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事项清单的基础上,逐项分析与学校、师生的关联性、必要性、可操作性,按“清理取消一批、压减整合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研究整改举措,形成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 (四)重点整治(2024年6—10月)。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织若干调研组,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调研指导,视情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边整边改不及时的,严肃追究责任。做好纠建并举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审批、公示、观测、通报、问责和考核机制,深化治理成效。 (五)总结提升(2024年11—12月)。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完成工作总结,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减少各类“进校园”事项对教育教学事务的影响,减轻师生负担,是许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全市中小学校和广大师生群体的共同心声和迫切诉求。相信通过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定能切实减少对中小学和师生不必要的干扰,为学校潜心办学治校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教育状态。 领 导:熊剑锋 分管领导:岑 斌 承 办 人:郑水军 联系电话:89553211 余姚市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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