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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24-8150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发〔2024〕9号 生成日期: 2024-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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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余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余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4〕4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进一步激发投资和消费潜力,提升企业和居民获得感,大幅提升余姚市国民经济融入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与商家适度让利相对接,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

——坚持标准引领、优胜劣汰。以标准为“指挥棒”,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充分尊重企业和消费者意愿,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重点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但购置成本较高的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年均增长7.5%以上,当年较2023年增长3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制造业数字赋能。到2027年实现重点产业链工业互联网应用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1.0以上实现全覆盖,新增5G全连接工厂、“未来工厂”,实现大优强、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标杆全覆盖。(市经信局)

(二)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机械、金属制品、轻工、纺织、船舶、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市经信局)

(三)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开展电动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更新改造,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落后低效电机,鼓励企业采用2级能效及以上的电动机和变频调速永磁电机。开展在役空压机更新改造,鼓励工业企业按照1级能效标准新建或改造压缩空气站。(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供电公司)

(四)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风电、光伏设备“以大代小”更新改造。加快电网老旧输变电设备更新换代,完成一批老旧输变电设备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

(五)加快生态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环境监测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鼓励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化工园区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中意宁波生态园区域开发建设指挥部)

(六)加快建筑领域绿色化、数字化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加快传感器、高速移动通讯、无线射频、近场通信及二维码识别等建筑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加快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市住建局)

(七)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定期组织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对交付年限15年以上、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加快实施更新升级或大修改造。(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完成老旧燃气、供排水设施设备改造。推进城镇燃气老旧管道存量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等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燃气厂站。推进自来水厂、加压调蓄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完成一批生活小区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市政排水泵站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九)推动城市生命线设施更新改造。推动城市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有序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十)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新建及改造一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范化改造一批城市垃圾转运站。(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十一)推进城市新能源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淘汰老旧桩、故障桩,加快充电桩大功率供电、智能有序以及车网融合互动等升级改造。(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公司)

(十二)推动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按照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五统一”改革要求,有序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市公安局)

(十三)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持续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7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50%,主城区公交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市交通局)

(十四)支持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市交通局、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推动重点区域公路路网数字化改造,应用北斗系统等新型技术,全面提升重点区域路网运行服务能力和监测管理水平。(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十五)加快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大对农业生产耕、种、收、管、烘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更新力度。推动农业大棚建设提升和现代 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

(十六)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中小学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更新科创平台、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图书馆、数字资源中心等仪器设备,持续完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条件配备标准,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配好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实施“午休躺睡”工程。推广租备急救箱、AED等急救设备和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七)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等景区设备更新提升。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十八)提升体育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基层体育场地设施设备更新建设,鼓励学校、基层社区、镇村等适度加快老旧体育健身路径更新,推动重大体育场馆建设及设备更新改造。(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

(十九)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广使用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超高清视频终端、4K视频终端、医疗电子等智能化产品,到2027年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市卫健局)

(二十)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支持将4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2—3人间病房,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市卫健局)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

(二十一)开展汽车换能。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严格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市商务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二十二)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放宽新能源小型货车在市区的通行限制(市公安局)。鼓励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深化“诚信修”试点建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余姚监管支局、市交通局)

(二十三)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加快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二十四)开展家电换智。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换新专项行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购买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二十五)推动家装换新。开展“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围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主题开展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给予场地支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入商场、社区、平台等场景,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营销活动。(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二十六)加快推广智能家居。打造智能家居体验式消费场景,培育家电、安防、照明、睡眠、康养、影音娱乐等新型消费(市商务局)。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市民政局)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全品类收运体系城乡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废旧物资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个,废旧物资回收站点15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4万辆以上,机动车报废回收超0.8万辆。

(二十七)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等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实现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十八)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 ,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因地制宜建设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专区、网点。提升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水平。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推动二手电器、二手汽车、二手服装出口。(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九)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借助互联网平台,加快发展“换新+回收”渠道,探索建设逆向物流系统。推动智慧回收项目建设扩面升级。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联社)

(三十)推进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引导汽车、电器电子、纺织化纤等行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试点,鼓励对具备条件的设备实施再制造(市经信局、市发改局)。探索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三十一)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废钢、废铜、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企业发展(市经信局、市商务局)。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全市累计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5项以上,累计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及“浙江制造”标准8项以上。

(三十二)加强能耗、排放标准提升。结合地方产业实际,支持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及碳排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市经信局)。开展石化、钢铁、火电等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实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标全覆盖(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三十三)加强安全标准提升。加强涉及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强制性标准落实,实现“当强则强、应强尽强”。根据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

(三十四)强化产品、服务标准提升。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参与制定一批“浙江制造”等先进标准。围绕消费品以旧换新商贸交易流程,参与制修订一批服务类地方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三十五)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主持或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风力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以及再制造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国家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市商务局)

(三十六)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推动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加快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六、保障措施

(三十七)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项目,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市发改局)。结合新一轮技改补贴政策调整,加大生产制造方式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力度,引导制造业加快技术改造(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用好市住房与城乡建设专项资金,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统筹财政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有序淘汰(市交通局、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市财政局)。持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市国资管理中心)

(三十八)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相关补助资金、市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等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强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绿色建材。(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三十九)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做法,按规定落实各项税收征管配套措施。(市税务局)

(四十)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余姚监管支局、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十一)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等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加快审查审批。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需招拍挂出让的,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定位,合理确定出让底价,原则上出让底价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需要拆除废旧物资标准化分拣中心的,要根据“拆一建一、先建后拆”原则,按不低于原建筑面积进行补建。(市资规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四十二)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企业开展国产化替代技术研发。提升省级以上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通过保险补偿、认定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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