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领域 > 人大建议 > 2024
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173号建议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07- 18 17: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建议议案提到的关于招投标问题,2023年我市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招投标领域“七个不准”要求,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实行“招标人+监管机构”联合审查机制,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十不准”负面清单,做好备案审查,同时实行重大项目联合审查机制,尽可能为本地企业创造机会。在此基础上,加强专家评标和代理行为的管理和推行数字转型降低交易成本。




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