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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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琳代表: 您好,您在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校园周边商铺审批与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该建议案的主办单位,前期会同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校园周边商铺登记的基本要求及执法整治情况 (一)各许可部门对校园周边商铺的距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但同时法案对距离未作明确规定。市文广旅体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贯彻条例的若干意见,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围步行距离50米内的娱乐场所进行经营许可把关;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对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经营许可把关。市烟草局根据《宁波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对中小学校内部及距离进出通道口100米以内、幼儿园内部及距离进出通道口25米以内的烟草制品进行经营许可把关。对酒类经营,因暂未出台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要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 (二)近期对校园周边商铺的执法整治情况。为了给全市中小学生创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我市各部门均开展了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行动。其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2024年4月1日市食安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通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将距离学校大门200米范围内的食品销售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确定为最高的D级,强化日常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95家,立案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2起。市文广旅体局强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配合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兜售、租售有害出版物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为,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2024年共立案5家次,罚款1.179万元。市公安局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开展早、晚各1次的“护学岗”和早、中、晚各1次的武装巡逻,切实增强震慑力,提高学生安全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及商铺不文明行为巡查,2024年以来,共出动人数124人次,整治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无照经营50余次,查处案件14起。 (三)对文明城市创建情况的反馈。针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中校园周边业态距离要求与各部门登记要求不一致问题,我局已反馈市文明办: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对学校周边经营业态的设置距离考核时以200米作为“一刀切”的考核扣分,建议不再对学校进行此项扣分。文明办将根据上级对创建工作的要求,在今年的测评中予以优化。对中小学校周边相关经营场所设置中距离认定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市文明办会向上级文明办反映,希望在国家部局委办层面协调解决,便于基层实际操作。 二、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商铺审批监管的常态化治理 (一)做好校园周边行业业态把关。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校园周边经营项目在市场准入时予以审慎审查,对列为禁设区的项目,一律配合不予准入准营许可。对在距离问题存在争议的项目,在核发许可证件时,实行现场核查,严把经营许可关。对早于校园建立,已通过批准、合法存在的经营项目,在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引导下愿意搬迁、关闭的,配合做好证照的变更、注销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许可要求,对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场地布局不合理、相关安全设施设备配套不全的项目坚决不予许可。 (二)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协作。定时开展对校园周边商铺、流动摊贩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校园周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流动摊贩”进行实时劝导和清理,对校园周边可能超范围涉及娱乐、烟草售卖等项目的经营单位定点巡查,对确实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抄告主管部门负责清理。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涉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列入异常名录,将相关负责人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享至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一方面加大对周边流动摊贩及商铺经营者进行宣传劝导力度,发放经营注意事项告知书,告知超范围经营应负责任及乱设摊的危害性。另一方面结合“执法进社区”行动,从社会、学校、家长等层面入手,加强对孩子的健康和安全教育,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自觉 抵制“三无”食品和无良游戏。鼓励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励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对学校周边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对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高 巍 联 系 人:鲁 南 联系电话:62719451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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