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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2100031/2024-81248 内容分类: 预警应对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兰江街道
中共兰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兰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拆窗破网”专项攻坚整治行动的 通 知

各村、社区、机关内设办(室、所、中心、队)线及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消安委办《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宁波市和余姚市《关于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拆窗破网”专项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拆窗破网”专项攻坚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所有居住出租房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店招)和防盗网(窗)等障碍物。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整治部署阶段(5月26日前)。街道完成“拆窗破网”专项攻坚整治行动部署。

(二)重点攻坚阶段(5月27日至8月31日)。街道全面完成排摸、拆除攻坚行动。

(三)持续巩固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总结经验,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杜绝反弹。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要求,街道成立居住出租房

“拆窗破网”专项攻坚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万建龙  周  涛

副组长:方青山  周  晋  赵金江

组  员:李贤锋  叶园园  李国华  严 桢  俞敏明  

宣文阳  各村(社)书记

其中: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党工委副书记具体抓,派出所主要负责治安管理相关工作,应急消防管理所主要负责行政处罚相关事宜。

(二)组建施工队伍。街道要保障经费组建施工队伍,提供免费拆除服务,对拒不配合的要实施强制拆除,由兰江综合执法队负责协调,统筹施工队伍做好拆除保障工作。

(三)强化工作推进。一是摸清底数,由派出所负责摸清出租房登记底数和需“拆窗破网”底数。二是现场核查,由街道组织相关力量对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出具《乡镇(街道)消防排查检查记录表》(上附街道联系人及免费拆除施工队伍联系号码),明确限期整改时间为3天;若房东不在本地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先电话通知并邮寄送达。三是行政处罚,对未按期整改的由应急消防管理所依法实施顶格处罚(承诺拆除的可以延期3天)。对拒不整改的要实施强制拆除,对存在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开展居住出租房“拆窗破网”专项攻坚整治行动作为落实“两个至上”的具体举措,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畅通“生命通道”,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行动上要坚决果断。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各方力量,组织开展全面排摸,发现一个拆除一个;对拒不配合的,要依法顶格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拘留;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自行做好拆除工作;同时做好视频采集,严防发生舆情事件。

(三)责任上要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行业领域职责分工主动担当,聚力推进。行动开始后,街道每日通报工作进度并上报市安消委;同时,市里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地进行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对街道的季度晾晒评价。

“拆窗破网”相关情况各有关部门请于每日15时前上报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联系人:祝烨均,联系电话:13857443636(浙政钉同号)。

中共兰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兰江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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