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布《余姚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06-
03
14:
44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提升粮食产能,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相关部门,制定了《余姚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告时间:2025年6月3日至7月3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电话、信函或上门反映。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574-89555297。
来信请寄:余姚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和管理科,邮编:315400。
附件: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 余姚5局发文(意见征求稿)公告版.docx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波舜瑞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要求,稳定发展粮油产业,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现就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提升粮食产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以保供给、促增收、提产能为基本目标,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要求,健全责任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大力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着力推动粮油产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基础。到2030年,确保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3.6亿斤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
二、强化粮油生产能力保障
(一)加强耕地保护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田长制”建设,夯实“人防+技防”耕地保护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27年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含储备区)达24.48万亩。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和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实施土壤健康行动,推进耕地障碍因子治理和安全利用,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和产出能力。严格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细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冬闲田综合利用,开展冬耕增绿和绿肥种植,增加土壤肥力。
(二)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持续推进规模化经营,加快培育粮油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经营主体,推动多种粮、种好粮,不断提高粮食规模种植率。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土地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促进粮田向规模主体集中集聚。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支持开展粮油加工和品牌创建,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粮油生产附加值。开展粮油产业“领头雁”、“土专家”、“粮二代”等群体的专项培训,为粮油产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振兴支持。
(三)加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粮食生产、收购和产业发展需要,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优化集中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植保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等建设,规划打造5公里农事服务圈。围绕水稻、小麦、油菜等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叠加数字农业、集中育苗(秧)、烘干加工、秸秆收储等服务功能,满足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需求。鼓励开展农机租赁、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满足农户多样化服务需求。到2027年,规划布局建设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7个以上,各类农事服务站点20个以上,实现粮油生产农事服务功能全覆盖。
(四)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持续推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围绕常规水稻、籼粳杂交水稻等制(繁)种,提升种子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和种子加工仓储设施设备,规范种子繁育主体准入机制,推进良种生产全程管控,加快打造一批标准化、规模化、数字化制种育种基地。到2027年,全市建立农作物良繁基地0.2万亩以上,力争杂交制种扩大到2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
三、强化粮油产业政策扶持
(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实施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对经营面积50亩(含)以上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的、油菜种植2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主体按实际播种面积给予补贴,其中早稻每亩210元、连作晚稻每亩200元、大(小)麦和单季晚稻每亩120元、油菜每亩220亩。对油茶连片种植规模在20亩(含)以上的新建或低产低效林改造示范基地,经验收合格,给予每亩2000元一次性补助。优化粮油生产环节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全力以赴推进粮油生产扩面提质。对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主体按《余姚市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余农发﹝2023﹞120)等文件给予奖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落实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对水稻育秧工厂和新建的集中育供秧中心给予政策支持。
(二)完善收购订单补贴政策。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订单数量和补贴标准不低于上年水平,守牢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继续实施订单粮食收购价外补贴和早稻订单全覆盖政策,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地产小麦、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50公斤小麦23元、早稻30元、晚稻15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出台扶持政策,给予油菜籽收购、菜籽油加工等适度补贴。持续推动政策性粮食收购净粮入库,鼓励对参与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继续实行种植大户收购环节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50公斤小麦7元、早稻8元、晚稻5元,发放办法保持不变。对交售订单粮食种子的种植户继续实行价外加价政策,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50公斤常规早稻种子30元、小麦种子23元、常规晚稻种子15元、杂交水稻种子75元。对订单生产粮食种子的大户实施收购环节补贴,常规早稻、小麦、常规晚稻、杂交水稻种子每50公斤补贴标准分别为8元、7元、5元、25元。稻麦种子补贴资金由负责收购的部门同级财政予以安排。
(三)完善金融保险支持。优化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继续推行政策性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实施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收益保险+收割期降雨指数保险。支持开办水稻育秧、烘干、品质等全生长周期保险,鼓励采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油茶林种植和改造,实施林业政策性保险。推广粮油从业人员雇主责任险,对规模种粮大户雇工作业的,采取“基础财政保障+农户自由选择”相结合的模式,财政补贴比例与上年一致。鼓励推行“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与银行、担保等联动,扩大“保险+贷款”“保险+担保”等试点。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按照《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四、强化粮油生产水平建设
(一)大力实施单产提升行动。聚焦水稻、小麦、大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突出“五良”融合,突出关键环节,突出主体带动,深入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选育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油品种,加强粮油生产先进技术集成应用,加大粮油生产技术专题培训,组织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高产竞赛等活动。每年建立市级粮油作物新品种示范基地2个,省市县三级粮油高产示范方15个以上。
(二)大力提升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快小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先进适用农机研发应用,重点破解水稻油菜机插、油菜大豆机收和山区机械化作业等薄弱环节,推广精量播种、精细收获减损技术,203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92%,水稻机收损失率控制在1.9%以内。
(三)大力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广使用绿色防控措施,强化应用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补助推广水稻专用配方肥,续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减少单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创新农作制度,持续推广节本增效技术模式,推进菜稻轮作、粮经轮作、水旱轮作、综合种养等“千斤粮万元钱”模式,充分利用中低产田、低洼田、冬闲田等地块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努力增加粮农经营收入。2025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0.2万亩。积极做好农资应急储备,按时做好粮食种子应急储备26万斤、化肥应急储备1500吨任务。
五、强化粮油全产业链建设
(一)加强产销一体化经营。鼓励和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油经营主体,建立以订单、合同、股份等为纽带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树立大食物观”要求,推进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和木本粮油种植基地建设,拓展线上线下市场渠道,打造区域特色品牌,重点扶持一批有生产基地、有加工设备、有注册商标、有销售渠道并能带动小农户种粮增收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浙江好粮油”“宁波好稻米”产品,推动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完善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链条,推动木本粮油精深加工。对优质稻米和木本粮油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在建造仓储、购置烘干设备和冷藏设施用地等方面予以统筹安排和支持。
(二)加强储备管理。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粮油储备任务,落实仓储制度,加强质量监管,规范轮换活动,优化品种结构,小麦、稻谷等口粮比例不低于储备规模(下同)的70%,晚稻比例不低于40%,各月末实际库存比例不低于70%。加强储备粮监管,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储存安全。
(三)加强市场流通。推进粮食产销合作,建立稳固的省外粮源基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实施粮食绿色仓储、粮食品种品质品牌、粮食质量追溯、粮食机械装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加强粮食应急保障,推进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健全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倡导社会自主储粮。持续深化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全社会粮食收购服务资源,不断提升为农为企服务质效。继续推动粮食产业“五优联动”提质扩面,确保完成省下达“五优联动”目标任务。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波舜瑞集团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把促进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粮油稳产保供办法,统筹抓好粮油生产、收购、流通、储备、产销协作和节粮减损等各项工作,推动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供销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
(二)加强考核评价。粮油生产保供相关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地要及时分解落实年度粮油生产任务到村、到户、到田,建立台账清单,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指导,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粮油生产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包片指导督促粮食生产工作制度,分区域指导粮食生产,及时解决共性问题。要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党委政府重农抓粮的决策部署,解读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着力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要加强农技农机指导服务,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提高生产效益。要加强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实现早预警早应对,着力保障全年粮食生产平稳有序进行。
各地可根据实际出台配套政策。
本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年度间政策有调整的,从其规定;国家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余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