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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起
8类特殊困难居家老人可获“乐膳食堂”餐费资助
发布日期: 2024- 06- 11 08: 3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日报

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将于6月11日起正式实施“乐膳食堂”惠老助餐项目,对8类有助餐需求的特殊困难居家老人给予餐费资助。

为进一步满足全市老年群体多样化就餐需求,我市在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兜底保障的“姚城惠老”老年食堂高质量发展模式基础上,积极培育“助餐+慈善”发展模式,在市乐善公益基金会设立“乐膳食堂”专项助餐基金。基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本人或子女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人;享受国家重点优抚抚恤补助的对象中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人;80周岁及以上中度失能人员中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人;80周岁及以上重度失能人员中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人;“三不”(不能烧、不敢烧、不会烧)人员中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人。符合条件的老人或其家属可向所属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市民政局审批最终确认。

据了解,餐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餐补贴1元,每天最多补贴2元,在老人支付就餐费用时通过优惠扣减体现。助餐服务机构提供送餐到家服务的,“乐膳食堂”专项助餐基金在餐费资助基础上,再按每人每餐补贴1元、每天最多补贴2元的标准给予助餐服务机构送餐补助。项目实施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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