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余姚市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清算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