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78/2024-62117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关于符合2023年余姚市鼓励参与对口地区合作奖励专项资金政策的企业公示 | |
根据《余姚市鼓励参与对口地区合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过企业自主申报、昭觉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产业合作企业)或市商务局(消费帮扶企业)汇总审核、市发改局联合市财政局复核等环节,现将宁波志伦电子有限公司等7家符合2023年余姚市鼓励参与对口地区合作奖励专项资金政策的企业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邮寄至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地址。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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