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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05- 28 17: 57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黄银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资源助推共同富裕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闲置资产盘活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实现强村富民的重要途径。我市相关改革和探索起步较早,2013年,在泗门镇谢家路村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当时对22名村民的房屋和宅基地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些房屋和集体土地可以在村范围内有条件转让。由于各种原因,这项改革后续没有全面推开。近年来,农村闲置资产尤其是闲置农房盘活频繁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上,各地结合农村土地改革积极推进闲置资源盘活。我市围绕确权、活权、护权,坚持闲置农房盘活与宅基地改革工作同步推进,积极学习借鉴温州文成、绍兴上虞、宁波象山、奉化等地成功经验,着手制订适合于我市实际的改革方案。2021底,《余姚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完成并征求了一轮意见。2022年,赴上虞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后,又对方案进行了较大修改。《方案》主要包含完善宅基地取得及分配保障制度、搭建农房(宅基地)基础数据库、建立农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农房(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有偿调剂制度等8个方面。虽然该方案至今尚未过会发文,但为今后的改革工作框定了方向。

我市闲置农房体量大,且主要集中在山区片,激活利用于养老、休闲、旅游等产业的潜力巨大。虽然全市范围内尚未作全面调查统计,但个别乡镇已经开展了详细排摸,如鹿亭乡与北京美丽新乡村平台合作,开展专项调研,排摸出常年闲置农房2944间,占比35.22%,可出租农房473间,可签订15年以上协议的140间。目前农房盘活相关政策体系虽尚未成熟,但民间自发或者是在政府引导下的探索一直在持续,并呈现多点开花的态势。尤其是近两年,以山区村为主,通过自主经营、整村共建、片区联动、招引资本、保护利用“五种模式”逐步盘活了闲置农房,过去两年就已新增盘活闲置农房899宗、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

您提出的建议十分符合当前农村改革总体方向,也与我们正在推进的工作不谋而合,未来,我们重点会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继续做好基础信息排摸。选取几个闲置农房盘或利用重点村,将闲置农房信息通过闲置农房激活利用系统、公众号、“四明资管”等平台进行多渠道发布,开展线上线下招商。二是优化改革路径。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之机,尽可能对不同类型,不同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都保留入市通道,包括宅基地退出(包括下山移民、一户一宅清理、有偿退出等)后整理形成的建设用地。同时,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地块历史情况和当前状态、村庄整体产业结构和布局、项目发展前景和影响、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模等因素,严格筛选项目。三是建立制度体系。尽快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登记制度,规范农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设计好宅基地流转使用权证、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证),并落实各项登记程序。在农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进入正轨,交易规模逐步放大的基础上,再逐步完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推进建设用地城乡统筹利用。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一户多宅情形,分类制定处置办法,稳步推进一户多宅清理。四是试点探索。在四明山梨洲村“忘忧谷”、鹿亭乡“鹿山亭”等精品民宿项目经验基础上,开展新一轮试点,重点做好四明山镇平坑自然村“共享村落”等试点项目。

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孙建平

    承 办 人:方 钧

    联系电话:89555321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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