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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62539 内容分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日期: 2024-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资规局
余姚市双河学校新建工程选址公告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申请,公告余姚市双河学校新建工程(规划条件、用地四址附后)。公告时间自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6月02日十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间来电或来信,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422660101;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489554558、89554522(节假日值班电话)。来信请寄往:余姚市金型路999号,邮编315400;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15400。

 

 

 

 

 

 

 

 

 

 

 

用地位置

项目位于凤山街道剑江村,具体范围为东至江晖路,南至文秀路,西至潮晖路,北至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四至详见附件)。用地面积为42397平方米、折合63.60亩(具体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1、总平面布置要求按照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协调一致,与校园绿化融为一体。

2、地块应注重沿路、沿河的城市界面设计,做好空间景观规划。

3、校园建筑应合理组织,集中紧凑,建筑形式和风格应力求体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

4、退界距离应满足景观环境、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施工安全等方面要求。

5、做好建筑节能设计,鼓励使用环保、节能的新型建筑材料。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应建设36班级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24班级、初中12 班级。

控    制    指    标

 

 

ha

 

 

%

绿

 

 

 

%

 

 

m

 

(车位/班)

m

/

A33

4.2397

0.60.8

35

35

24

教机:0.8

6

学机:1.2

非:3.5

建筑间距

满足《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

日照要求

满足《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

配套设施

/

 

 

1、 未尽事宜应符合余姚、宁波地方技术规定、有关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2、 用地面积以规划用地红线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

3、 地块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标准按照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4、 此附件有效期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5、 本规划条件由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室外标高

整个地块室外标高满足防洪排涝要求,并与周边地块及道路做好衔接。

人防要求

意见征求中

市政依托

按现行规范和文件执行。

交通组织

1、车行建议主要出入口详见控制图则,并应妥善考虑交通安全及空间美观。

2、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和车辆停放,交通流线组织要满足校园内部的交通要求,妥善处理好上下学高峰时段车流量对外部交通的影响,在主出入口设置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疏散场地。

3、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尽可能提高车辆配置标准。

4、按规范做好无障碍设计。

控制图则

控制图则(详见附件)

其他

1、平面设计须满足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避灾、疏散等相关规范要求

2、要求报送二个以上具有可比性的设计方案报批,需提交余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余姚市城市发展策略专业委员会审议。

3、满足《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等相关规范。

4、新建建筑需符合《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宁波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等相关规范。

5、地块须妥善处理好与周边住宅小区的关系,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改变规划条件的,应当经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有关技术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余姚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盖章)

2024年05

控制图则-Mode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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