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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450/2024-6242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河政发〔2024〕29号 生成日期: 2024-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河姆渡镇
转发《余姚市慈善总会河姆渡分会〈关于开展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村、机关各办(所、中心)、企事业单位:

余姚市慈善总会河姆渡分会《关于开展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余姚市慈善总会河姆渡分会

关于开展2024年度 “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

各行政村、机关各办(所、中心)、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有关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的规定,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增强全民慈善意识,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按照余姚市慈善总会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结合本镇实际,决定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原则和范围

本次活动应遵循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重在参与、贵在行动、鼓励奉献的原则,用法律来引领,以实际行动推动和保障河姆渡镇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镇慈善分会负责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学校和村(居委会)的善款募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村民参与慈善捐赠,开展互助互济。善款募集应做到台账清晰、信息公开、管理规范。

镇慈善分会于即日起开始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6月底结束。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组织发动。这次活动,既要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融合,引导崇德向善,协调推进;又要扩大发动面,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慈善活动,提高参与率,营造“人人可慈善”的氛围。

2、领导带头,各方协作。全镇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款,影响和带动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新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各界人士的优势,引导、推动慈善活动。宣传文化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慈善法》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宣传报道,用先进典型感化群众,弘扬慈善文化,激发慈心善举。

3、巩固发展企业冠名基金和村慈善帮扶基金。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同时,要加强同企业、商会的沟通、合作,动员有条件、有奉献精神的企业新建、扩建和续建冠名慈善基金,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巩固村慈善帮扶基金,努力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得到社会救助,共享发展成果。在整个募捐活动中要体现捐款自愿的原则,同时要做好行政推动,倡导、动员、劝募与自愿相结合的工作。

4、要求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建立慈善工作小组或确定一名领导负责,精心组织,扎实实施,抓紧抓好“慈善一日捐”活动,努力为慈善事业多捐款,捐好款,为困难群众多献一份爱心。

5、慈善一日捐活动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并将善款以机关各办(所、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为单位缴至社务办(教文卫)。(联系人:茅云霞;13777158062)

附件:1、“慈善一日捐”募集额度及对象建议

      2、捐款登记表

      3、户名:余姚市慈善总会河姆渡分会

         账号:94580101302086470

余姚市慈善总会河姆渡分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

2024年河姆渡镇“慈善一日捐”募集额度及对象建议

1、镇机关:

(1)党政正职1000元,副职800元

(2)中层干部600元

(3)一般干部500元

(4)临聘人员100元

2、学校:

(1)教辅室成员、正副校长500元

(2)正式教师300--400元

(3)临聘教师、工勤人员100元

3、镇卫生院

(1)正副院长500元

(2)正式医生、护士300--400元

(3)临聘人员、工勤人员100元

4、城管中队和交通协管员人均100元

5、协警、外口办人均100元

6、村级帮扶基金:每个村3万元,由各村自行筹集。

7、企业:冠名基金企业9家

附件2

慈善一日捐个人捐赠登记表

(2024年度)

单位:

序号

姓名

金额

序号

姓名

金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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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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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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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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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说明: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原单位留存公布,一份交市慈善总会存查。

             负责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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