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94/2024-62424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0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科,中意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3〕14号)、《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23〕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奖励标准 在余姚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软件企业,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失信记录等违法违规事项,需按照统计部门、经信部门(2023年度累计三个月未按工信部要求报数的,不予受理)要求开展软件业统计工作,且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1.对实现年度、月度升规纳统的软件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软件信息服务企业主要指行业代码64、65的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须纳入服务业统计库。 2.对软件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增幅20%及以上的入库软件信息服务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行业统计平台,统计库根据上级要求动态调整),给予软件业务收入2%、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资料 1、2023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软件著作权证(复印件)及与软著相对应的软件业务收入发票(复印件)及清单;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需含有主营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等关键内容信息),或者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3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软件业务收入口径按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核算。 5、2023年12月份员工名册(需有姓名、专业、学历、岗位职务、身份证号)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申请升规纳统奖励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统计入库证明由统计局统一提供。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资料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按次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电子稿报送市经信局。 2、申报受理时间截止2024年5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资料报送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北楼210室;联系人:信息产业科 韩 亚;联系电话:89554228;电子邮箱:178313540@qq.com。 请各地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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