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余姚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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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协调环节一、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一)优化包保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统筹,落实包保制度,包保督导完成率动态保持在100%。继续落实“一证一卡一网”,探索“包保+基层治理”二合一、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双总监”等工作机制,提高包保效能。 (二)推行“三书一函”制度。对照落实《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三书一函”工作程序,促进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工作督查,优化约谈、通报、督办等工作机制,从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管理责任。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健全落实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两员”配备率、履责完成率动态保持100%。加强企业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提高应知应会水平。 (四)提档基层建设。完善基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优化食安办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统领作用。继续推进基层食安办分级管理工作,指导凤山街道、梨洲街道、朗霞街道、泗门镇、马渚镇基层食安办提档升级,再打造一批五星级示范食安办。加强基层网格员培训,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素养。 二、深入推进系统治理 (五)做好省创跟踪评价。巩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积极有效应对跟踪评价,加强督查检查,落实暗访问题“回头看”,切实扫除风险隐患。 (六)深化“浙里食安”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探索创新,改革攻坚,配合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包保机制创新、“入市第一课”辅导行动、“百姓点检”助力社会共治等4个第二批“浙里食安”最佳实践培育项目,适情打造一批具有余姚特色的标志性成果。 (七)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通过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整治合力,扎实治理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深化社会共治共管 (八)推进食责险提质扩面。保持全市公益险全覆盖,鼓励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网络餐饮商户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创新保险险种,推动食责险在更多品种上向品质保障拓展,扩大食责险保障范围和力度。积极参与总局领衔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项调研课题组,力争圆满完成调研报告。 (九)完善多方共管机制。调整壮大社会监督员队伍,完善“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机制,激活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力量。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发挥科普基地扎根基层、服务为民作用。探索建立涵盖微视频展播、知识科普、企业规范经营指导等内容的食安科普宣教品牌,构建立体化宣传体系。 (十)强化保障能力提升。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升保障水平。持续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在技术研发、人员力量、先进管理模式引进等方面的优势,有效助推助力监管。 (十一)加大宣传监督力度。对标总局“食为天”、省局“浙里好市监”发布要求,制作深入浅出的食品安全科普小视频。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加强媒体合作,讲好食安故事,传播食安声音,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推动提升我市食安工作影响力和美誉度。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环节一、全过程精准识别风险 (一)重塑体系网络。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信息监测、预警交流、综合治理三级网络作,实现风险信息交流及时、深入,风险问题处置精准、到位,风险协同治理紧密、高效。 (二)发挥哨点效能。推进全市哨点建设,以覆盖面、风险发现能力两大指标筛选合适点位30个以上,涵盖承检机构、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媒体、农贸市场等不同类型。初步建立哨点“动态”评价机制,对各监测哨点实施“一周一沟通,一月一抽查、一季一评价”,切实推动哨点实体化运行。 (三)实施靶向任务。坚持“随机、高效、全程”原则均衡推进任务,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抽检频次。加大对网络销售食品、直播带货产品及生鲜门店等新兴业态的抽检力度。结合“百姓点检”广泛向社会征集食品安全风险线索,强化抽检靶向。 二、全方位开展研判预警 (四)创新分析研判模式。建立“一图、一指数、两清单”,对风险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形成品种指数、信用主体和风险事件,为风险识别、研判和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五)完善预警运行模式。建立“分级预警、多方联动、依职响应”的扁平化监测预警运行机制,持续县级综治中心、社会监测点效能,组织预警交流,开展科普宣传,提升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治理能力。 (六)推动风险会商深入。持续优化部门交流、专家研讨的定期会商机制,创新小切口、专题式问题讨论研究,形成一类问题、一批行业、一个区域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深化食品业务条线内部信息交流、反馈问题的随机会商程序,形成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风险销号清单。 三、全周期畅通管控流程 (七)风险有效传递。风险进度全程跟踪,建立熔断预警机制,对高风险品种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行正向追踪拦截和反向追溯熔断。多途径派送管控任务清单,提高跨部门、多层级的协同共治效率。依托“三书一函”制度,强化督导工作靶向。 (八)核查发挥效能。持续优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联动机制,全面实现“抽检处研控”、链上点检”、“核查处置掌上办”“复检异议在线办”“合格备样线上管”等食品抽检工作掌上办,加强“检管结合”“检打联动”“行刑衔接”,明确不合格结果送达时效,食品召回措施、职责、时限、流程等,做到处置及时、程序规范、成效明显。全市核查处置率、立案率、行政处罚率达到上级要求。 四、全链条解决重点问题 (九)产业帮扶提升。发挥专业优势,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查找食品质量管理漏洞,着力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分析区域特色食品产业困境,从技术手段着手,助力企业工艺改进,同时加强政策研究,推动标准制修订,加强工艺配方等相关成果应用推广,引导一批优质企业转型升级,打造区域示范样板。 (十)点检服务百姓。持续推进“百姓点检”服务活动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送检下乡、送检进厂、送检上岛”的“三进三送”活动10场以上,实现送检上门,服务百姓零距离。全市增设“你送我检便民服务点”,扩大食品安全监督团招募,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解读、风险解释、消费提醒。 (十一)责任精准落实。强化食品检验机构管理,开展抽样人员现场带教、培训比武,实现假检验、假报告、假治理等问题系统性防控,全面提升食品抽检数据质量。 食品生产监管环节(2024)一、抓主责 (一)建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明确专员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保持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控率100%以上。 (二)开展企业履责报告活动。针对“两个责任”与企业实际管理融合不深、执行“两张皮”的情况,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全年组织1 场企业履责报告活动。开展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考,确保全市企业自查报告率100%、食安员抽查考核覆盖率100%、抽考合格率100%。 二、抓重点 (三)开展重点品种治理。根据近年来监督抽检及现场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酱腌菜、炒货及坚果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糕点、年糕等抽检不合格率较高及肉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饮料等风险较高的品种,持续组织开展重点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治理。 (四)开展重点企业帮扶。结合“千企万坊”帮扶工作,加强对一年内多次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企业的现场指导,邀请技术专家一同深入查找并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对整改后的产品进行质量跟踪评价,确保风险隐患得到真正闭环。 三、抓关键 (五)全面铺开桶装饮用水关键控制点CCP2.0智控应用。根据宁波市局统一要求,在2023年首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争取年底前完成在产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全覆盖。 (六)逐步扩大关键控制点CCP2.0智控应用品种。按照一品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制定个性化物联感知方案,逐步探索推广至酱腌菜、糕点等其他重点品种,持续推进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切实提高企业引入CCP2.0智控体系的获得感。 四、抓追溯 (七)推进GM2D赋码全程追溯。在“浙食链”全面应用基础上,积极引导企业应用预包装食品GM2D赋码,鼓励企业采用产品流水线在线喷码技术,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溯源管理。 (八)推动首批品种全量追溯。落实《浙江省数字化追溯食品安全规定》,根据追溯目录,依法把上级部门确定目录内食品生产企业和品种全量纳入,做到“应上尽上”、“批批上链”。 四、抓共富 (九)推进省民生实事“阳光小作坊”建设。一是高标准改造。精心筛选20 家培育对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提前指导、统一内部管理,打造“标准化建设、体系化导入、阳光化共治、增值化服务”的阳光小作坊。二是结合文旅。深挖传统特色食品文化底蕴,依托乡村旅游市场,结合5S现场管理要求,建成12家实施5S现场管理食品小作坊,5家文旅特色精品小作坊。 五、抓队伍 (十)提升监管业务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参与系统业务大比武,挖掘、发现系统内专业人才。建立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实训基地,开展实战实景训练,定期开展集中式法律法规宣贯。以业务骨干传帮带、邀请技术专家共同参与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实操教学,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环节一、各负其责,筑牢食品流通安全底线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围绕重点场所、重点产品及关键环节,指导食品销售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两员”配备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履责率动态保持100%;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层级对应的包保体系和“三清单一承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法来源、掺杂掺假、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自动售货、无人超市、社区团购及“后备箱经济”等新业态探索“沙盒监管”。 (二)做好重点保障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重要会议以及重大赛事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严格展销会参展单位入场资质审查把关;加大对豇豆、牛蛙、黄鳝、香蕉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问题的整治力度;开展重点品种或重点主体开展风险治理,通过分析安全隐患、摸清来源渠道、抽检逐年比对、风险精准管理和规范引导提升,及时化解和防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 (三)提升社会面安全“感知度”。减少投诉量,对投诉比较集中的主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升合格率,提高问题发现率和监管靶向性,推动不合格率呈先升后降“抛物线”型转变;打造“无过期食品区域”,通过加大临保食品专柜设置覆盖面、利用先进技术加强食品效期管理等方式,及时拦截过期食品进入消费终端。 二、改革攻坚,数智赋能提升监管效率 (四)全面落实“浙食链”系统应用。至2024年底,重点品种上链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点主体上链覆盖率达到85%以上;集中交易市场场内经营者应用覆盖率100%,主体码展示100%,大型食品批发企业、校园食品配送企业应用覆盖率100%;指导大型商超、连锁超市通过接口对接或批量导入等方式实现食品安全数据上链,鼓励硬件条件较好的企业应用电子价格标签,嵌入式展示“浙食链”溯源码。加强对未按要求录入追溯信息、未按要求展示追溯码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五)全链推动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构建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以“溯源+检测+责任传导”为目标的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农贸市场依托“甬有食安”对重点品种实施重点项目检测覆盖,对不合格产品实行上游供应商责任传导;校园配送企业对上游供应商实行“三色码”风险分级管理。 三、制度集成,共治共享推动长效管理 (六)实施“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完善快检硬件标准、操作指南和方法验证,协同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材配送企业、农贸市场等重点主体快检实验室建设。依托“浙食链”系统和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实现风险快速筛查、预警和处置。至2024年底全市快检阳性样品检出率达到2‰以上,其中监督类快检检出率达到1%以上,农批市场检出率达到5‰以上,农贸市场检出率达到1‰以上。组织开展农批市场、配送企业、农贸市场快检从业人员技能比武大赛,进一步提升大中型食品销售主体自我检测能力和水平。 (七)“阳光集配”保障校园食材安全。按照省、宁波市局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通过培训约谈、签订责任书等,对标自查,整改到位,加强校园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抓食材源头管理,以大型食品批发企业、粮油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为重点主体,以米、面、油等大宗商品为重点品种,排摸掌握校园食材购销图。根据省局“阳光集配”企业建设标准,2024年建成3家以上校园食材“阳光集配”企业。 (八)加强食品销售主体规范管理。配合宁波市局做好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合法合规体系检查工作。开展食品许可数据库在册数据清理工作,通过实地调查核实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对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进行依职权注销,进一步厘清监管底数。以2023年度生鲜门店示范街区和示范店建设经验成果为基础,继续开展农贸市场 200 米外的生鲜门店规范提升,扩大示范创建范围,各所分局新建成1家以上示范生鲜门店,实现生鲜门店规范化建设阶段性成果提质扩面,促进我市生鲜门店食品安全和经营环境全面提升。每个行政村完成1家以上或部分偏远乡镇完成10家以上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一、重要指标 (一)食品经营许可远程视频“互联网+核查”应用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二)学校食堂A级比例达到30%以上;建成中小学“示范食堂”24家;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主体100%纳入校园食安风险智治应用场景。 (三)全市完成14家养老机构食堂“五常法”类食品安全先进现场管理方法导入和智能“阳光厨房”建设,新增标准化老年食堂7家、老年共享餐厅4家;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覆盖率、B级以上量化等级比例分别达到60%;30%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20%的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食堂建成“阳光厨房”,老年食堂持证率达到100%。 (四)医疗机构食堂“阳光厨房”覆盖率达到60%。 (五)入网餐饮商家证照公示率达到100%;“电子证照公示”应用率保持在90%以上;外卖封签常态化使用率达到90%;外卖商家风险线索推送“互联网+监管”核查率达到100%。 (六)餐饮企业“两员”配备率动态保持在100%,“两员”监督抽考覆盖率100%、合格率98%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以推动提能增效为牵引,强化监管机制创新和落地见效。 1.推动许可新规落地实施。指导督促全市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食堂承包经营等企业根据食品经营许可新规及时取得有效资质;持续推广应用“互联网+核查”等政务服务增值化微改革措施,深入实施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扩面、电子许可证和“聚合二维码”等功能应用,提升“聚合二维码”使用率;进一步提高新版许可电子证书覆盖率以及聚合码扫码应用率。 2.创新推广长效监管机制。探索运用餐饮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推进科学高效监管;研究解决校园食堂自助餐较高风险供餐形式等问题;完善并推广“红黑榜”社会公示信息化建设等数字化监管手段;在重点餐饮单位监管、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中推广实施“五常法”、色标管理导入等先进食安保障经验和做法。 3.强化条线监管干部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参加宁波市餐饮监管培训班、“老带新”、业务论坛、技术比武和实战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不断更新全市餐饮监管干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监管实操、舆情处置应对等业务知识,提升现场监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育一批监督检查严、风险把控准、应急处置快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人才队伍。 (二)以塑博会、机峰会保障为重心,严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底线。 4.做好塑博会、机峰会等重大活动保障。根据《浙江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引》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建立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工作体系,专班专人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全力护航重大活动顺利举办。 (三)以民生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办好食品安全利民实事。 6.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高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两员”职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高质量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建成“硬件示范、色标示范、卡位示范、合同示范”的中小学“示范食堂”24家。迭代推进校园食安风险智治“四色健康码”示范项目建设和成果转化,加快推进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智治高质量发展。试点推行学校食堂“自查自治、互查互学”行动,促进食品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 7.持续开展养老供餐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完成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养老机构食堂“五常法”类食品安全先进现场管理方法导入和智能“阳光厨房”建设14家。重点抓好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食堂的准入和后厨改造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阳光厨房”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四)以分类精准施策为手段,有力有序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 9.抓好两个责任和追溯规定落实。扎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餐饮个体工商户开展风险自查。指导重点餐饮单位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重点在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等级幼儿园和规模以上养老机构食堂实施应用。 10.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治理。依托宁波市自主开发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智治应用场景”,强化外卖商户“阳光厨房”展示不规范问题的发现率、处置率。高效完成省局“阳光厨房”“数智人”监测发现问题的线下检查并及时闭环整改,提升规范率。 (五)以强化协同共治为路径,有效促进餐饮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11.引入多方力量助力监管。继续强化与商务、教育、民政、文旅、卫健、住建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推动餐饮行业质量安全发展提升。深入推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管控和培训。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等参与“四个你我”“餐饮安全你我同查”“随机查餐厅”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好反餐饮浪费、落实公筷公勺的宣贯和检查工作。 12.提升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打造繁华商圈集群,充分发挥“阳光餐饮街区”惠民利民实效和示范辐射作用,形成以美食带产业、以产业促共富的良性发展态势。继续开展示范职工食堂创建,配合做好餐饮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有效提升全市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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