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6066341/2024-61757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市场监管局 |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 |
宁波杰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本局于2024年4月18日对你公司等作出《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余市监冒撤登字〔2024〕第1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故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余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六个月内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上述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并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本局。当事人也可以持有效证明到本局(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604室)领取《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 附: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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