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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58818 内容分类: 审计结果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日期: 2024-0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审计局
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余姚市审计局自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9月13日,对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马渚镇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所政府基建工程专户、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渚山城投公司)、余姚市兴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5个账套。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马渚镇政府区域面积65.80平方公里,下辖3个社区(或居委)、1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8万人。马渚镇政府内设党建综合办公室等8个办公室和1个综合行政执法队,下属有余姚市马渚镇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村公司)等6个企业。2022年末财政供养人口618人,其中:机关在职人员108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24.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25230.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30.68万元,年末无滚存结余。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028.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028.78万元,年末无滚存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马渚镇政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继完成高夹线污水管道穿越改造等工程,开展“拆违治乱”整治等民生项目,组织内审机构完成5个行政村、3个下属单位审计,收回违纪违规金额26.40万元。根据马渚镇政府提供的资料,审计发现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应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马渚镇政府各大展会招商引资、人才工作经费、编制镇级廉政文化书籍等16个项目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为零,涉及2022年金额177.50万元。

2.186.66万元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022年,马渚镇政府收到房屋拆迁补偿款收入186.66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虚列支出 3271.43万元。

2022年12月,马渚镇政府将年终未实际使用的镇本级预算安排支出3271.43万元列作支出。

4.上级补助款未及时使用。

截至2022年末,马渚镇政府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尚有2222.06万元上级补助款未及时使用,其中2019年结余126.71万元、2020年结余1819.61万元、2021年结余275.74万元。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内部往来不平。

对2022年末马渚镇政府所属的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土地储备专户等14个账套内部往来进行核对,发现各账套之间22笔内部往来存在差异。

2.费用报销审批手续不到位。

2022年马渚镇政府工办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支出时发票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共计2万元,其中医药费超限额部分支出未经审批,涉及金额0.24万元。

3.公款存放招标内容设置不规范。

一是2022年7月,马渚镇政府对新农村公司、渚山城投公司银行账户竞争性存放招标时,招标文件中均未明确中标银行具体资金、账户分配方案,存在多家中标银行随意分配资金现象;二是新农村公司银行账户竞争性存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中“对马渚镇政府及其下属国有公司经济发展贡献度”指标共15分,分值权重仅占综合评分的15%。

(三)政府采购方面。

1.工程结算审核不规范。

黄泥堰路至姚家路面大修工程在结算审计时未按合同约定对沥青混凝土价格重新组价,导致多结算支付工程款2.81万元。

2.工程表单填写不规范。

马渚镇政府“拆违治乱”整治工程数量价格汇总表仅签字,无相关情况说明和盖章;西分工程高夹线污水管道穿越改造工程施工联系单01号、工程变更审批表等部分联系单未注明签定日期;黄泥堰路至姚家路面大修工程申请报告、工程变更审批表、主材调差补充协议等资料未注明签定日期。

3.采购变更程序不到位。

2022年7月,因环卫保洁项目整合招投标需要,马渚镇政府在马渚镇农村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服务原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与美宇公司签订了2022年7月21日至9月30日的服务合同,该合同总金额为16.10万元。上述合同变更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并进行集体会审。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余姚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还提出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强化资金存放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马渚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积极整改。对186.66万元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已在审计期间全额缴入财政;对虚列支出3271.43万元问题,截至2023年末已全部拨付使用;对上级补助款未及时使用问题,已由镇政府先行垫付并进行调账处理;对内部往来不平问题,已将所有账户内部往来核对相符并进行账目调整;对工程结算审核不规范问题,已于2023年12月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2.81万元;对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费用报销审批手续不到位、公款存放招标内容设置不规范、工程表单填写不规范、采购变更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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