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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4-59616 内容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日期: 2024-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主要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以局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组长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讨论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进一步坚持民主决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做到对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按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告、结果透明公开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义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研究讨论和重大投资合作项目的法律文书审核等。全年没有因行政决策失当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3.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推进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载体建设,重点突出招生入学、教育重点工程项目、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的公开。认真参与“政务公开在行动·民生政策进万家”余姚专场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公开教育信息,解读教育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余姚教育”微信公众号累计公布教育重大政策249条,我局多次被评为市“十佳政务新媒体”。

(二)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省政务服务网等门户网站,以及“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及时公示公开局行政执法资格清单,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2.全面推进“双减”政策落实。根据“双减”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制定《余姚市校外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应急处置预案》和《余姚市校外培训机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预案》,引导压减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截止目前,全市224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已有171家办理了注销手续,53家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压减为0家,压减率达100%。成立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教育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开展学科非学科鉴定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

3.提升执法监督数字化水平。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抽查监管,推动多部门联合“掌上执法”,重点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格、培训时间、课程内容、教材信息、收费标准、监管账户等内容公示和监管,引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目前教育局掌上执法激活率、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法治教育

1.加强干部、教职工法治教育。结合主题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2023年累计学习18次)周二夜学、校长读书会和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学法用法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校长干部对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认识,自上而下形成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将“教师职业道德与法规”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分,定期开展教师政治理论和法规学习培训,通过专家讲座、沙龙座谈等形式,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提高教师依法从教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已有493位教师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

2.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全市中小学校聘请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与司法局、法院加强合作,开展“法润校园”活动,确定中小学综合素质实践基地为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基地,设立法治教育“共享法庭”,通过互联互通,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法治宣传教育新态势。全市各学校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程,通过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班队活动等平台,精心组织设计,融入法治内容,培养尊法守法的情感,增强学法用法的能力。将法治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园走廊、墙壁、活动室等张贴法治教育宣传画和法律格言,悬挂或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对学生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子陵中学教育集团世南校区创建成为宁波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3.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全员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我市学生获浙江省“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一等奖1项,宁波市“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动员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卫士”活动,参与率和完成率均全省领先,得到上级教育部门充分肯定。各校紧贴学生实际情况,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通过法治宣讲、宪法晨读、法治游园、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法治小视频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依托数字化手段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学校管理者还没有形成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调处纠纷、维护权益的观念与习惯。教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教育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我局共有17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书,持证率100%;2020年以来,我局单独设立了校外培训监管科,弥补了缺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人员的短板,但校外培训监管科无公务员持证,未达到上级部门要求,对行政执法行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同时,“互联网+监管”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和智能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系统操作不熟练、数据录入不规范、后续跟踪不到位等情况。

(三)依法治教工作还需进一步抓细抓常。教育是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重要内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工程基建、物资采购、人事招聘、科研经费管理等领域都容易出现风险点,需保持高度警觉。2022年,我局持续开展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治理行动,对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发现个别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到培训机构兼课等问题,还有个别教师存在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法治教育。

三、下步工作

下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教。持续加强局发文件、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答复、信访件答复等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的作用。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对政策文件、学校基本信息、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公示公开。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局班子和学校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引导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推进内涵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开展行政执法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培训,持续完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持证亮证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进一步落实机关、学校学法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行政队伍、教师队伍和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化家长学院、少年模拟法庭等特色化工作,加强与检察、司法、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合作推进校园法治教育,提升学校法治建设能力水平,提高师生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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