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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3332/2024-58427 内容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日期: 2024-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审计局
余姚市审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余姚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把推进依法审计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助力推动了我市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知行合一,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制定《余姚市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纵深发展。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做好学法用法、述职述法工作,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精细抓、责任科室具体实施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以学促干,不断夯实依法审计思想基础

局党组中心组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体审计人员系统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党的二十大精神;局中心理论学习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学习,组织全体审计人员以“周二夜学”为平台,深入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审计法》等;融合推进审计普法与审计执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实施现场、审计意见征求会等阵地加大新修订《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的普法宣传,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向被审计单位现场普法,及时宣传审计法律法规,扩大审计普法的覆盖面。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各类法治学习12次,利用各类平台和阵地普法宣传10次。

(三)落实落细,不断固化法治建设公开机制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决策,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及时编制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实行“一事一档”和全流程记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年度公示及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结对公职律师,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和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制定并清理规范性文件,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审计行为、维护审计权威、防范审计风险中的作用。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一规定动作,并在此基础上规范全流程管理、容错纠错等方面业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审前通知公告、审计纪律公示、审计结果公示,在审计执法全过程中落实留痕和可追溯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重要审计项目及复杂事项通过局业务会议、多部门会商研判等方式讨论决定,加大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核力度,构建职责明确、环环相扣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好政府公信力。

(四)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审计服务大局能力

1.以质量为基石,不断提升依法执审能力。严格执行全员全流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审计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审计执法、严控审计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审计法修订后上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的新要求,确保审计业务“零申诉、零复议、零诉讼”;通过严格贯彻落实省审计厅新进审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邀请宁波市审计局法规处处长为全体审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审核人员积极参与审计系统内和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重大执法决定由局法规科、局聘法律顾问和局公职律师进行法制审核,落实审计系统重大事件报告、舆情应对工作机制等举措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围绕民生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落实情况,抓好财政“同级审”,审计工作报告得到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针对乡镇(街道)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外包管理等存在问题撰写审计专报,获市长批示11篇次。

2.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强度。统筹各级审计力量,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围绕财政资金管理情况、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等23个审计项目和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抓牢资金使用和权力运行两条主线,通过巡审联动、检审联动、跨部门会商研判等方式协同挖掘线索,对5个审计事项启动容错免责程序。全年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4.76亿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11亿元,审计促进整改有关问题资金16.67亿元;移送案件线索18件;1个项目获宁波市优秀项目一等奖,2个内审项目获宁波市优秀项目;深化内审轮审工作,共立项内审项目180个,进一步发挥内审基础性、源头性作用;把好公共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关,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核查55个,核查资金20.84亿元,提出核查意见657条,共核减资金8896.24万元。

3.以成果为目标,不断提升审计执法成效。坚持审计取证、定性、处理、整改“四同步”,落实“谁审计、谁督促、谁销号”,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指导,严把整改结果认定关口,确保问题整改效果和质量;稳步推进“七张问题清单”的智治体系作为落实重大审计问题整改的突破性抓手,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督查机制和审计成果运用机制,不断提升审计执法成效,形成《找准监督小切口,撬动民生大治理—余姚居家养老服务问题审计整改示范案例》上报省厅并入选省级示范案例;持续推进制度健全,结合相关背景、制定依据和工作实际,修订《余姚市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工作办法》,提出审计建议措施60条,推动建立健全各类制度36项;全力保障重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4次省、宁波市级审计整改联合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我市联合整改督查工作并通报相关情况;以案释法,提升普法质效,形成《审计发现粮食收储公司销售合同亟需加强管理》等6个案例上报上级审计机关,在各项审计中持续关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形成《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余姚市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和价款结算示范案例》。

二、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坚持法治思想,落实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在项目审计中正确适用法律;全面落实审计质量分级控制,突出审计项目审前、审中、审后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力争实现审计质量最优、审计价值最大、审计风险最小的目标;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研究,找准找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审计实践的结合点,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成推动审计工作质效提升的强劲动力。

(二)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的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完善和改进“全面覆盖”审计方式,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立足“权威高效”,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完善提示提醒机制,防范屡查屡犯问题发生,充分发挥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审计人员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增强依法审计的意识,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以“人才强审”为指引,通过“师徒结对”传帮带、“以审代训”提业务、“审计讲堂”展能力、多岗锻炼强基础等举措,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打造“能查、能说、能写”的审计干部;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创新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强化普法责任落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以案释法,积极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宣传解读审计法律法规,推进审计普法宣传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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