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治市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975397/2024-58559 内容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小曹娥镇
2023年度小曹娥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小曹娥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法治余姚建设规划(2021-2025年)》《余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余姚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镇域法治建设水平成功创建宁波市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镇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按照年初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办线。镇党政主要领导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特别是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研究分析,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

(二)强化行政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示栏等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二是严格落实上级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执法行动音像、文字档案整理。三是积极参与市、镇两级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和法律培训6次,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每日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切实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2023年小曹娥镇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败诉0起。

(三)深化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小曹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小曹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小曹娥镇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签订行为2023年,经合法性审查的政策性文件和相关合同共21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乡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配备6名法律顾问,实现了镇级、村级和居委全覆盖,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微信群”,推广了“法治微管家”微信小程序等,不断让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处理综治信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完善纠纷化解机制,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健全基层治理“一张网”平台,创新推进全网格迭代升级工程,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设,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矛盾调解、信访代办、心理咨询室等对外窗口,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化解矛盾。我镇推行矛盾化解“五小五早”工作法,依托“一张网”,发挥多元化解优势。创新“三门五岗五访”矛盾化解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设立“孝道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聘请有威望、懂法律、善调解的人员担任“孝道老娘舅”,每周定期在各村驻点。累计调解矛盾纠纷83件,成功率达100%。

(五)创新普法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八五”普法,建立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等方式,丰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内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通过演讲、文艺汇演、联合摆摊等多种方式,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民法典、反诈骗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积极开展部门联动普法、移动式法治宣传活动,包括禁毒、消防等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推进宪法“十进”活动。2023年开展各类宣传4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8场,覆盖小曹娥镇所有乡村、学校、工业园区。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民主法治建设。2023年成功创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社区。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镇在推进法治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在有些方面需加强:一是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相关权限薄弱,许多执法实施主体均为上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数量不足,行政执法部门中有法律背景的人员少,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镇将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两个100%覆盖。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在我镇的站点优势,完善接访机制,集中全镇法治力量参与乡镇重大行政决策、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等工作中去。

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在重要交通路段、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地设置永久性法治宣传阵地,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强化普法网站和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科技水平,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三是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优化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用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推进乡情、法理双管齐下,引导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评议和民主议事,在重大事项讨论上建言献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