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282/2024-581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件编号: | 牟政发〔2024〕1号 | 生成日期: | 2024-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牟山镇人民政府 |
2024年春节销售旺季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23〕63号)、《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余政告〔2019〕3号),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强经营、运输、燃放、储存等各环节安全监管,确保我镇禁限放工作有效实施,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恶性事件,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机制,企业单位责任有效落实,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违规燃放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各办线职责进一步明确,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禁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违规燃放现象基本杜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个安静祥和的春节。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治理 应急消防管理所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严把零售店(点)许可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实名制销售,强化烟花爆竹源头监管,深化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的协同管理,不断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水平和综合治理保障能力。 (二)强化烟花爆竹流通运输过程监管 应急消防管理所、派出所要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流向登记的管理。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的批发企业,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处理。对流向登记不全、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烟花爆竹,一律依法按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并由派出所组织销毁处置。派出所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加强烟花爆竹流通运输检查,坚决防止烟花爆竹非法流入。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和教育告知 各办线要围绕容易燃放烟花爆竹的红白事、开业、开工、庆典、祭扫等活动,把握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段,充分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加强基础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提供白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禁放区域的婚庆服务单位。对排查出来的人员单位,全面发放告知书,逐一教育告知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签订责任书或作出承诺,明确告知、劝阻、报警等职责。 (四)广泛发动各方各界力量 各办线要督促各小区物业、企业保安、沿街店铺、宾馆酒店等单位,张贴告知书,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履行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义务,确保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要加强组织管理,发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物业单位做好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发现违规燃放苗头,做好宣传告知和疏导化解。 (五)加强路面巡查和打击整治工作 各行政村要组织发动网格员队伍,加强对各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劝阻违规燃放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组织街路面巡查时,要及时发现并查处无证销售、沿街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协助做好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发现、阻止工作。派出所要加强路面执勤巡逻,及时发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每一起违规燃放紧盯不放,坚决做到“发生一起、处罚一起、倒查一起”,切实做到“违法有成本”,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相关办线整改。各办线发现相关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理,营造高压严管态势。 (六)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 各办线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醴陵市“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23〕94号)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乡村“网格化”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统筹组织开展“打非”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追根溯源,彻底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要强化行刑衔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取缔将钢丝棉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的易燃易爆物品用于燃放及相关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坚决打击取缔以“电子烟花”为名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网络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和违法违规寄递烟花爆竹行为。针对“打非”职责不落实、工作不力、失职漏管导致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问题突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七)深化全民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线、派出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微信等各种渠道进行深入宣传,广泛告知禁止燃放的区域、时间,引导教育群众认清危害、自觉抵制,并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动员群众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派出所要制作《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禁放烟花爆竹的告示》,通过婚庆公司、宾馆酒店、殡仪馆等单位进行“面对面”和“点对点”的宣传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等办线要依托各业务窗口,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告知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社务办要依托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禁燃限燃烟花爆竹规定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拓展宣传面,提高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办线要站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应急消防管理所要加强与派出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办线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此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各办线要强化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严格执法,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日常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 (三)突出综治实效 各办线要层层压实责任,严格风险防控,强化排查告知,有效疏导化解,严厉打击整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消除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确保不发生违规燃放。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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