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建议及办法 | 截止2023年11月,余姚市共有416个住宅小区,其中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有269个,占比65%。业委会是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有一些业委会运行不规范,侵犯了业主的正当合法权益,影响了物业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一、存在问题
1、监管不足,管理不专业
大部分业委会成员缺乏专业性,法律也缺失对业委会的监管,很容易导致业委会出现违法、违规行使权力。而且业委会不具有法人资格,出现问题难以对业委会及其成员采取有效制约。同时,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的监督并不具有强制力。所以,业委会基本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2、参与度不高,保障不够
因时间、精力、专业度等因素,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参与度普遍不高,对业委会的关注不够。业委会由于自身的监督治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旦出现沟通不畅或运作难题就会相互推诿甚至集体辞职。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经费,长此以往,多数成员会丧失工作热情和认真履职的态度,难以发挥作用。
3、部分业委会成员不作为,损害业主利益
部分业委会成员心怀不良动机,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把公共资源当成私人财产,把业主信任变成身份特权,既损害业主利益,又伤害业主感情。
二、建议
1、强化党建引领,规范运行业委会
应明确业委会成员中党员的人数须超半数,主任须为党员等,积极成立业委会党支部,同时社区“两委”成员必须要兼任业委会,引导业委会规范运行,确保业委会积极承担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2、创新业委会运行、协调机制
推荐具备一定管理能力或专业知识的业主成为业委会成员,也可聘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业委会秘书,专职负责业委会日常工作的处理,以专业方式管理小区事务;在业委会内部建立薪酬制度,薪酬由小区公共收益负担。
3、加强宣传,提升业主参与度
通过相关部门广泛宣传业主委员会活动规范、职能和作用等等,让广大业主深入了解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社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各项创优培优,提升业主的集体荣誉感和认同感,引导业主参与社区治理。
4、加强专业指导,完善监督机制
街道和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业委会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完善监督机制,明确属地街道、社区的监管责任,同时建议设立业委会成员的信用平台,与社会信用挂钩,促使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规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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