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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11- 04 15: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刘飞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网上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余市监餐〔2023〕41号)予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网络订餐单位2923家,集中于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大平台,其中约80%分布于主城区和泗门镇。自网络订餐行业兴起以来,我局就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闭环处置”,综合运用检查、约谈、执法、曝光等手段,强化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作为监管工作重中之重。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线上线下结合,全域全量排查。加强监督巡查力度,线上分别通过美团外卖、饿了么订餐APP以及“浙江外卖在线”平台进行排查,线下统筹监管人员、协管人员和网格员进行排查,对“浙江外卖在线”上两大平台既往推送的4800余家商户开展全覆盖排查,区分正常经营库、承诺下线库、关停注销库,一户一策,对标销号。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加工操作不规范、“阳光厨房”不符合要求、未使用外卖封签等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发现处置经营资质已失效、公示信息不完整的入网餐饮单位,更正、补传、完善公示资料49家,注销和下线“一址多证”单位4家,累计注销、列异经营异常单位1026家,签订不开展网络经营承诺单位861家并持续关注,对2923家正常经营单位开展常态化督导,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已能有效落实资质核查主体责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基本清零,实现入网餐饮单位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二是建立协同机制,落实平台责任。与网络订餐平台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每年对美团外卖、饿了么区域负责人发起约谈和培训,要求平台方严格遵守并履行《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明确的法律义务,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入网资质审查义务,开展入网餐饮单位资料和现场一致性审核,杜绝证照不符餐饮单位入网经营;同时,对未安装“阳光厨房”以及打不开、人为遮挡等商家采取管控措施。此外,我局还定期汇总违法网络餐饮商家信息以及注销、失效、列异商家信息通报美团外卖、饿了么平台,督促平台对网络餐饮商家证照已经注销、失效、列异的以及申请不做外卖的商家及时下架,并将下架信息推送至“浙江外卖在线”。平台联动以来,已强制下线80余家违规商铺,逐步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三是巡查问题闭环,严查违法行为。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巡查,对经营资质、信息公示、人员管理、进货查验、规范操作、外卖食品包装及配送过程各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闭环处置,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商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一是线下严查。2022年起,依托《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全面实施,组织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对未安装“阳光厨房”、未使用“外卖封签”、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3800余家次,责令改正352家,对逾期仍未改正的,行政处罚115件,实现阳光可视、风险可控。从2023年4月起,实施为期3个月的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已对23家超范围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我市2923家网络订餐单位已完成“阳光厨房”接入2767家,建成率达94.66%,“外卖封签”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证照不符、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治理成效。二是线上严管。依托省电信、省移动、省联通三大运营商的视频监控AI违规抓拍系统,对从业人员未穿戴口罩、帽子等违规行为予以抓拍推送,监管人员督促商家立即改正,累计完成抓拍处置整改1472条,商家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每年对食品及食品原料开展专项抽检,年抽检网络订餐单位食品及食品原料500批次以上,合格率达99%以上。

四是强化曝光晾晒,多元共治提升。积极探索实践多元共治管理,实施“红黑榜”、直播检查等信息公示新举措,累计发布网络订餐单位专题“红黑榜”35期,曝光超范围经营、脏乱差等单位211家。今年3月起,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定期集中公布一批违反《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震慑违法经营商家。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直播检查消费者投票产生的最关注餐饮单位,专项检查曝光后厨情况,倒逼商家规范经营。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启用网络餐饮“云广播”,督促外卖商家守法经营和规范运行“阳光厨房”,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多渠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构建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共治格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网络订餐行业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恳请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分管领导:马斌

承 办 人:毛佳明 沈鉴春

联系电话:62735003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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