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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11- 04 15: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王忠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建设的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已收悉,现将该提案的主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王忠伟委员对当前知识产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于我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很有助益。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规范化创造、高效化运用、法治化保护“三化共治”,取得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显著成效:余姚市知识产权局获国知局、公安部表彰为202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22年11月,余姚市再次入选“年度中国县域知识产权竞争力百强榜单”前十名。在机器人产业领域,机器人智谷小镇入围省第四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入围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名单。

虽然在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市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建设上仍存在不足:2022年,我市高价值专利拥有量1595件,每万就业人口高价值专利拥有量21.69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0.31件(估算值),在宁波大市内分列三、四、五位。从数据上看,与其他发展较快的区县确实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从企业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来看:根据我市机器人产业现状,减速机、控制器、伺服系统三大核心领域仍旧依赖进口,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缺失对产业的提升无疑造成了很大的束缚。二是从企业自身专利策略来看:部分企业申请专利授权只为获得政府资助,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提前检索布局,有效避雷的能力,造成大量非正常专利申请、专利搁置失效、资源浪费;同时,企业专利运用能力不足,对专利通过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产生经济效益进一步支撑研发保护的重视度不够,专利真正作用不能有效发挥。三是从政策制度保障来看:国家专利政策的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专利申请积极性。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1号文件规定,资助对象所获得的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十四五”期间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

针对提案建议:“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同时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2022年余姚市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与市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通力合作,开展招商引资、增资扩产、拟上市类企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23家,引导企业专利导航申报5项。同时深化“标准化+”战略,发动企业制(修)订各级各类标准,主持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76项,发布“浙江制造”标准6项,江丰电子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三等奖,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团体标准。开展“联企、走街、服务、破难”、“点、讲、破、提”菜单式服务,为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以及标准制定等难题190余个。譬如去年9月,保护服务中心联合市科技局和浙江大学宁波技术转移中心,召开了市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工作大会。会上浙江大学宁波技术转移中心公布了含有214项免费专利的开放许可清单,涉及人工智能、光电综合等十多个领域。如何针对核心技术加强创新研发并以知识产权载体进行固定,通过多种运营方式将专利真正运作起来,提升专利的市场效益,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余姚实际聚焦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校企知识产权深度合作。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前沿性技术开发相辅相成,需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通力合作,才能在高价值专利创造层面产生量到质的突破。我局将继续发挥桥梁作用,沿用“企业+高校”联动模式,促进技术创新的上、中、下游互动对接,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实现需求资源合理匹配。后续将针对机器人产业举行市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工作大会,围绕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系统集成与整机能力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扩大对机器人产业所需高价值专利源头技术的有效供给,建立起常态化的产学研合作机制。结合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把企业专利战略布局纳入评价范围,帮助企业在专利申请阶段“开好头”。

二是探索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路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联盟,是基于知识产权资源整合与战略运用的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组织。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工作不仅是支撑企业创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重要方式,更是落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我市机器人产业领域所享有的优势和潜力,探索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以企业为主体,利用联盟化手段整合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凝聚全产业链创新力量。依托联盟内资源特别是专利池资源,通过内部交叉许可、共有共享专利权等方式共同使用产业专利池中的专利或专利组合,实现知识产权共享,从而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引导优势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以产业链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建设为重点,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三是培育行业头部企业高价值专利创造运用能力。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主体中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计划,推进企业专利转化、转让、许可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显著的示范企业。通过对该产业内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培育,加强产业集聚规模发展,提升我市机器人产业领域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时,拟出台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项目等专项资助激励政策,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引导市场主体注重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

四是深化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职能。我局将立足企业需求,加强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机构能力建设,深化平台服务职能改革创新。加速推进“融资+服务”工作平台,贯彻落实“政府引导、中介协作、银企双赢”的知识产权变现机制,让“知产”变资产,“专利”成红利。后续我局将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通过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赋能活动,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增添发展动能。通过部门联动、专家团队、专业协作,对企业参加各类文化活动、海外展会、博览会组织所涉及的专利提供快捷的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等服务。建立健全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应对能力,为企业“走出去”加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助力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引导企业依靠高价值知识产权实现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针对提案建议:“加强行业标准制定,打造标准必要专利”。2022年,我局深化“标准化+”战略,发动企业制(修)订各级各类标准,主持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76项,发布“浙江制造”标准6项,江丰电子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三等奖,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团体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指导23家企业顺利完成对标达标;标准化试点项目各有1项分别获宁波级和省级立项,各有1项分别通过宁波级和国家级验收。下一步,将积极推动聚焦专利与标准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优势。邀请上级标准化专家入企开展标准研判和交流探讨,指导相关行业加快推进专利技术与标准融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大力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重点围绕我市数字经济、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要领域,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活动。深入推动“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强化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需求深度融合,做好标准研制工作指导、标准生产验证把关和审核推荐等工作,并积极推荐各类先进标准申报“浙江标准”、标准创新贡献奖等。今年至少组织15家企业参与对标达标,推动企业主持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5项,新增“浙江制造”标准9项。

综上所述,如果能够解决了这些问题,我市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建设前景必定可观。

分管领导:曹玥

承 办 人:谷卫东  邵雪雯

联系电话:62722436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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