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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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松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速发展的建议》(第156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速发展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流程很有启发和帮助。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浙江省、宁波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在以信用促进企业融资方面也有了一定成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关于信用平台建设。目前宁波各区县(市)统一使用省发改委信用中心开发的省信用信息平台及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省、市来归集各类信用数据,宁波各区县(市)可以利用省平台及市平台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具体工作。关于您提到的“大数据+信用”服务模式,目前宁波市已通过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政府机构和学校、医院、协会等提供信用查询、数据共享等基础服务,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评奖评优、人事录用等领域已实现服务应用。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配合宁波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创改造和迭代升级,强化公共信用数据资源管理水平,提升平台感知、分析、决策能力水平和信用服务能级,拓展信用增值服务,全方位支撑行政、社会、金融领域的信用应用。 二是关于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由于平台建设在省、地市一级,因此信用信息的归集主要由省、宁波为主,县级市做好补充归集为辅。我局通过与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和市大数据局协调沟通,目前已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了纳税、水、电、不动产、燃气费、科技研发6类特定信用信息,其中纳税信息条数与城市企业数比值为172.999%,水费信息条数与城市企业数比值为316.097%,电费信息条数与城市企业数比值为259.689%。同时,向国家平台规范化报送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和风险状况,帮助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评价。下一步我市将继续配合上级信用办推动大数据采集企业电子商务社交数据、媒体信息、网络行为、互动评价等互联网公开信息,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综合信用信息系统。 三是关于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目前我市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或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鼓励各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对全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综合开展应用,目前已在安全生产、税务、环保等25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同时,在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税收违法、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安全生产严重失信等领域多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开展高频失信行为企业监测跟踪。此外,我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18个部门已经出台并公布了信用修复办事指南,规范信用修复流程,督促企业主动修复信用。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扩大企业信用评价领域及行业范围,细化企业信用评级评分标准,重点监测跟踪评分低的失信主体,督促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对于那些评分高的守信主体,在融资贷款、行政审批、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 四是关于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一方面,目前已在“信用宁波”、“信用浙江”、“信用中国”平台上实现除自然人以外的政府、企业、事业及社会组织这四类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市场主体可以根据企业名称或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是否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是否有经营异常、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司法判决等信用信息;另一方面,我市通过对接宁波发改委、省发改委以及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已实现了信用信息共享至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包括企业填报信息、融资需求信息、融资统计信息等7个接口数据;同时,我市基于宁波市普惠金融共享平台(“信易贷”平台)打造“共富贷”APP,余姚市“共富贷”已与全国“信易贷”平台实现对接并机制化共享数据,平台已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建立预授信模型,实现平台全流程放款,为企业融资提供极大便利。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灵活采用物理归集、接口调用等多种方式共享相关信用信息,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普惠金融发展等的信用管理机制,创造一个更加健康、高效、节能的营商环境。 五是关于建立信用大数据合作机制,实现区域与区域之间的信用合作、信用数据交换共享。目前我市正积极参与信用长三角建设,在生态环境、旅游、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构建信用协同监管网络。同时,市税务局依托“信用长三角”平台,以A级纳税人为基础,优中选优确定“纳税信用绿卡”激励对象,在融资授信优先待遇、项目申报优先支持、政务服务优先办理、荣誉评选优先推荐等方面,实施跨区域纳税信用联合激励。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积极参与推动杭甬“双城记”、宁波都市圈等跨区域信用合作机制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应用互认、信用市场共建,加强信用惠民利企成果共建共享。 感谢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蒋桂银,联系电话:89553327 承 办 人:沈郁刚,联系电话:89553344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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