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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
发布日期: 2024- 11- 25 15: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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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区域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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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岭路―梁周线―北环路―达环路―月梅路―望湖路―兵马司路―子陵路―城东路―谭家岭路,以上路段相连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时间: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十六

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民朋友们: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在普天同庆的时刻,我国有燃放烟花爆竹欢庆传统节日的习俗。如果不分时间、场合、种类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尘、噪声不但污染空气,而且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如果燃放不当还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当前又是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以后的第一个春节,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欢乐、祥和,现就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1.广大市民朋友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携手创建和谐姚城。

2.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少聚集燃放烟花爆竹。

3.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4.党政机关、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放烟花爆竹、文明绿色过节。不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等,同时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导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5.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放时段禁放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6.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7.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

市民朋友们,余姚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我们的倡议能够得到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让我们用实际行动贡献自己的力量,使余姚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我们也真诚欢迎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祝广大市民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余姚市烟花爆竹管理协调小组

2024年1月26日

举报电话: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做到不违规销售、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选择更加安全、文明的方式喜迎新春佳节。如有发现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可予以劝阻,或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可拨12350;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可拨110)。同时,也请广大市民朋友做好相应的防护,出门关好门窗,以及清理楼道杂物,避免有居民私自燃放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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