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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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3月,余姚市被自然资源部列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县市以来,我局积极探索、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入市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5宗、面积23.97亩,成交金额2011万元。 一是强化入市机制保障。牵头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入市主线、前提、程序等,并成立市级领导小组和局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联合财政局出台《余姚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入市收益大部分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提高乡镇村参与积极性。把牢入市前置条件,加快落实规划计划编制,已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9个。 二是做好前期调查排摸。会同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及四明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平台,积极开展多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潜力评估和调查,对地块主体入市意愿、地块前期做地难易程度、地块规划条件出具及地块的市场接受程度等方面与所在乡镇村对接,深入分析入市条件,形成拟入市地块清单。截至目前,累计去实地考察评估15次,召开入市专题会议8次,清单涵盖地块30宗、共358亩。 三是聚焦打造特色产业。结合我市自身特点,围绕山区文旅、农旅产业发展进行探索和实施,促进榨菜、杨梅等特色产业发展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创建农村共同富裕示范区。例如,首宗入市地块三七市镇二六市村鸡鸣山北侧地块紧邻余姚杨梅产区,可用于特色农产品销售展示。截至目前,通过入市已落地5家企业,带动产业投资0.6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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