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58829/2024-58166 | 内容分类: |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5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335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 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6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四、行政征收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征收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征收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70次。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裁决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裁决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18714次。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5645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9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7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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